單位簡介
桂林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為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也是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門。桂林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座落在市區騮馬山路26號, 位於桂湖之濱,騮馬山下。這裡依山傍水,空氣清新,環境幽雅,占地面積40餘畝。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人民防空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訂全市人民防空建設的具體措施、辦法,擬定全市人民防空事業的發展戰略與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規在全市範圍內的組織實施和臨督檢查。
(二)會同有關部門審批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貫徹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設規劃情況,依法對城市和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三)負責全市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指揮工作,指導各縣制定防空襲方案,監督檢查城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的落實。擬訂人民防空演習計畫、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制定民眾防空組織的訓練大綱和訓練計畫,指導民眾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工作。
(四)組織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組網原則、方案,協調利用郵電、軍隊通信網以及其他部門專用通信網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工作。對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建設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保障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暢通。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
(五)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按國家人民防空工程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對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築修建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建設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指導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平時開發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工作。
(六)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制定全市人民防空教育計畫,契約有關部門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
(七)管理全市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編制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對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八)組織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科研成果。指導人民防空科研設計單位業務建設。
(九)組織人民防空幹部教育培訓。制定人民防空幹部教育培訓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桂林警備區、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政工秘書科
協助辦領導管理機關日常綜合協調工作。起草重要報告、綜合性檔案;負責全市人民防空建設政策調研;負責機要、保密、檔案和機關幹部管理、黨群工作及其他行政管理事務;負責人民防空法制建設、宣傳、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訴訟等事務。
工程科
會同有關部門審批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沒相結合規劃,依法對城市和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承辦重點人防工程項目的建設管理;對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指導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工作。
指揮通信科
組織制訂戰時城市防空襲預案和各種演練、保障計畫,並監督實施;制定民眾防空組織的訓練計畫;指導民眾防空組織建設、訓練工作和人民防空知識教育;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的建設工作,協調利用其它專用通訊網路保障工作;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
平戰結合管理科
擬訂全市人防平戰結合總體規劃,制訂完成上級下達平戰結合任務的實施計畫,並負責實施;負責對全市人防工事開發利用與維護管理、安全防事故檢查;協助協調各城區人防辦與用戶、外單位的關係;負責宣傳平戰結合的方針、政策和動員發動城鄉單位或個人投資改造開發利用人防工事;制訂完善人防平戰結合、使用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建立完善人防工事使用資料檔案。負責辦理人防工事使用手續,按規定收取使用費。
計畫財務科
負責編制年度行政人員、事業人員及人防經費預算及月、季、年度經費報表;參與人防工程建設投資計畫、工事維護管理、工事加固改造使用經費的預決算和施工契約簽訂工作;負責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檢查指導下屬獨立核算單位的財務管理,組織全系統的財會人員進行業務培訓;負責財務、物資器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