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東縣城關鎮維夏路2號
二、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定全縣農業機械化發展方向、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及重大技術措施建議,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農業機械化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使機械化這一農業根本出路在桂東壯大和發展。
(二)指導全縣農業機械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業機械信息網路建設;研究擬定全縣農業機械基層服務組織服務規範;負責農機田間作業和固定作業用油的預測、統計及補償資金的分配;負責農機購置補貼項目的申報、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全縣農業機械投入抗災救災工作。
(三)根據國家和省、市農機化產業政策,研究提出我縣農機化產業政策建議,引導農機、畜牧漁業機械、植保機械的產業結構調整,提高農業機械化普及和套用水平。
(四)負責農機供應和維修行業管理,負責農機管理、農機技術狀態檢測和農機產品質量、維修質量監督。組織實施農機行業職業技能鑑定,開展行業打假工作。
(五)擬定農業機械化科技、教育發展規劃;負責農業機械化科學技術研究、技術發展、農機新機具、新技術引進推廣、農機人員教育培訓管理工作;組織農機科研推廣成果鑑定、驗收和技術監督。
(六)組織實施拖拉機、變型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配合省、市農機產品質檢部門做好農機產品的質量檢驗、鑑定和認證工作;負責發放牌證和農機駕駛操作人員考試、考核等工作。
(七)研究提出發展農業機械化事業的各項資金計畫;負責農業機械化各類經濟指標的統計工作;歸口管理農業機械化、實施農業工程和農用航空業務的專項資金以及直屬單位的事業費和其他專項資金。
(八)抓好本局系統人事、紀檢、行政監察、黨務群團和機關管理工作,負責呈報辦理局所轄二級機構的股級幹部任免事宜,指導相關的學會、協會開展工作。
(九)承辦縣委、縣政府及省市農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農機局內設3個股室。
1、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協調,負責文電、文書檔案、機要保密、計畫生育、信訪、文印、收發、接待和機關治安;負責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組織落實、監督檢查;參與全縣農機行業的地方性規章和政策研究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指導全縣農業機械化部門的法制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調查研究、情況綜合、通訊發行和宣傳工作;負責起草本局的綜合性報告、材料和檔案;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勞動人事、機構編制工作;協助抓好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幹部職工培訓、年度考核、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評聘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群、思想政治和紀檢監察工作;研究擬定農業機械化發展計畫、項目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農業機械化信息網路建設,負責農機化各類經濟指標的統計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2、計畫財務股
負責全縣農機化財務統計、內審;參與擬制農機化有關價格、稅收、工商、信貸、財政補貼;負責農機化建設項目,專項資金、發展基金項目管理並監督農機的基建費、事業費和其他專項資金的上報審批及合理使用;參與監督本局及局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
3、監督管理股
負責對基層機械化生產、實施農業工程、農用航空進行巨觀指導;參與制定農機有關政策、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指導農機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機經營活動;負責農機供應、維修網點管理工作;負責農業機械田間作業和固定作業用油的預測、統計和補償資金管理;依法監督管理農業機械產品及維修質量、作業質量,開展行業打假;負責農機維修材料分配協調、農機維修人員的技術培訓、考核定級發證、年度檢審工作;組織實施農機行業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負責農機設備的管理、技術狀態檢測、排氣污染、噪聲污染的檢測和農機產品維修質量監督檢測和農機供應維修網點掛牌管理工作;組織農業機械投入抗災救災;監督、管理農業生產抗災救災油料補償資金的使用;組織開展農業機械化技術集團承包和跨區域作業;監督指導農業機械生產企業產品質量與標準化體系的建設。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農機局機關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9名,領導職數: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和其他非領導職數按有關規定配備。
五、直屬事業單位
1、農機監理站,正股級。主要職責是宣傳、貫徹農業機械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貫徹執行農業機械安全技術檢驗標準,組織實施農業機械安全監督檢查;負責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員考核發證;負責拖拉機、變型拖拉機,聯合收割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和認證管理;負責拖拉機、變型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的牌證核發工作;規劃指導農機技術裝備的建設;負責農田作業農業機械事故處理的有關工作和農機產品安全技術性能的監督管理;負責農業機械事故統計分析,提出防範措施;負責農業機械的規劃指導農業機械技術裝備的建設,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0名。
2、農機技術推廣站(含農機研究所),正股級。主要職責是研究擬定農業機械化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組織實施農業機械化科技項目;負責農業機械化重大科研和推廣項目的遴選申報立項工作;管理農業機械化科技成果;指導農機科技市場;負責農機新機具、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開發、引進、試驗、示範、推廣;負責農機購置補貼項目申報、組織實施。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名。
3、農機化學校,正股級。負責組織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變型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及其他農業機械的使用、維修和經營管理人員、農民農機技術員及有關人員的培訓。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