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桂東縣農機局成立於1971年12月,根據《桂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桂東縣農業機械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桂政辦發[2002]88號),縣農機局是正科級事業單位,是主管全縣農業機械行業工作的縣人民政府職能部門。按政策定編,有內設機構三個:辦公室、計財股、監督管理股,有直屬事業單位五個:桂東縣農機安全監理所、桂東縣農機安全監理流峰所、桂東縣農機技術推廣站、桂東縣農業機械化學校、桂東縣農機行業投訴站。
桂東縣農機局成立於1971年12月,根據《桂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桂東縣農業機械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桂東縣農機局現有幹部職工151人,其中:領導5人,科級幹部11人,機關後勤管理11人,農機安全監理、農機校24人,區域合作4人,農機技術推廣5人,監督管理服務、農機行業投訴4人,在崗鄉鎮農機管理員15人。
改革開放以來,我縣農機事業迅速發展,農業機械化水平不斷提升。截止2009年底,全縣擁有農機總動力39.57萬千瓦,年增長率在4.9%以上;其中農用運輸機械5600餘台,耕整機1.6萬餘台,中小型水稻收割機175台;年機械化作業73.15千公頃,年農機安全運輸5.53萬萬噸公里,作業產值3.1億元余;近年來無特大農機事故發生。
職能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農業機械化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實施農業機械化工程和農用航空的發展戰略、中長期指導性規劃和政策、地方法規及重大技術措施。
二、研究制訂有關農機安全生產監督與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拖拉機和其它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牌證發放和農機駕駛操作人員考試、考核等工作;負責農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和農機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農業機械的道路交通管理等工作。
三、指導協調農機化管理服務體系的建設,培育和完善農機化服務市場,指導協調農機服務組織的生產、經營、服務和機械化農業生產,促進節本增效。
四、負責農機供應和維修行業的管理;負責對農機設備管理、技術狀態檢測和農機產品質量、維修質量監督。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行業打假工作;負責鄉鎮農業服務站農機行業業務指導。
五、擬訂農業機械化科技、教育發展規劃;負責農業機械化科學技術研究、技術開發和農機新機具、新技術推廣;組織農機科研推廣成果鑑定、驗收和技術監督。
六、負責農業機械用油的需求預測、補貼,指導農機油料補貼網絡的建設、經營和節油工作,負責農機維修材料的計畫、分配協調工作,組織農機投入抗旱救災工作。
七、負責農機化統計;指導農機系統的財務、勞資和審計工作;歸口管理實施農業機械化工程和農用機械化業務的專項資金,以及直屬單位的事業費和其它專項資金。
八、負責落實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政策的落實,確保中央、省、市財政下撥的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專項資金足額及時地落實到位。
九、 負責本局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計生、婦女、工會、紀檢、行政監察工作;負責審批局所轄二級機構股級幹部的考察任免工作。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班子成員
黃勝雄:局長
張遠良:副局長
何承奎:紀檢組長
郭建雄:黨組成員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農機局內設3個股室。
1、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協調,負責文電、文書檔案、機要保密、計畫生育、信訪、文印、收發、接待和機關治安;負責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組織落實、監督檢查;參與全縣農機行業的地方性規章和政策研究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指導全縣農業機械化部門的法制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調查研究、情況綜合、通訊發行和宣傳工作;負責起草本局的綜合性報告、材料和檔案;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勞動人事、機構編制工作;協助抓好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幹部職工培訓、年度考核、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評聘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群、思想政治和紀檢監察工作;研究擬定農業機械化發展計畫、項目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農業機械化信息網路建設,負責農機化各類經濟指標的統計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2、計畫財務股
負責全縣農機化財務統計、內審;參與擬制農機化有關價格、稅收、工商、信貸、財政補貼;負責農機化建設項目,專項資金、發展基金項目管理並監督農機的基建費、事業費和其他專項資金的上報審批及合理使用;參與監督本局及局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
3、監督管理股
負責對基層機械化生產、實施農業工程、農用航空進行巨觀指導;參與制定農機有關政策、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指導農機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機經營活動;負責農機供應、維修網點管理工作;負責農業機械田間作業和固定作業用油的預測、統計和補償資金管理;依法監督管理農業機械產品及維修質量、作業質量,開展行業打假;負責農機維修材料分配協調、農機維修人員的技術培訓、考核定級發證、年度檢審工作;組織實施農機行業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負責農機設備的管理、技術狀態檢測、排氣污染、噪聲污染的檢測和農機產品維修質量監督檢測和農機供應維修網點掛牌管理工作;組織農業機械投入抗災救災;監督、管理農業生產抗災救災油料補償資金的使用;組織開展農業機械化技術集團承包和跨區域作業;監督指導農業機械生產企業產品質量與標準化體系的建設。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農機局機關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9名,領導職數: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和其他非領導職數按有關規定配備。
直屬事業單位
1、農機監理站,正股級。主要職責是宣傳、貫徹農業機械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貫徹執行農業機械安全技術檢驗標準,組織實施農業機械安全監督檢查;負責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員考核發證;負責拖拉機、變型拖拉機,聯合收割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和認證管理;負責拖拉機、變型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的牌證核發工作;規劃指導農機技術裝備的建設;負責農田作業農業機械事故處理的有關工作和農機產品安全技術性能的監督管理;負責農業機械事故統計分析,提出防範措施;負責農業機械的規劃指導農業機械技術裝備的建設,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0名。
2、農機技術推廣站(含農機研究所),正股級。主要職責是研究擬定農業機械化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組織實施農業機械化科技項目;負責農業機械化重大科研和推廣項目的遴選申報立項工作;管理農業機械化科技成果;指導農機科技市場;負責農機新機具、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開發、引進、試驗、示範、推廣;負責農機購置補貼項目申報、組織實施。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名。
3、農機化學校,正股級。負責組織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變型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及其他農業機械的使用、維修和經營管理人員、農民農機技術員及有關人員的培訓。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