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桂東縣人民法院

湖南省桂東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1月30日,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桂東縣漚江鎮桂花大道。全院有人員45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90.2%,其中碩士2人,占總人數的4.4%。

法院簡介

湖南省桂東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1月30日,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桂東縣漚江鎮桂花大道。全院有正式在編人員45人,其中本科以上學歷41人,占總人數的91.1%,其中碩士2人,占總人數的4.4%,法院隊伍呈現出知識化、年輕化、專業化的特點。

機構設定

桂東法院現設有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商事審判庭)、行政庭,沙田、寨前2個人民法庭,執行局,辦公室、行政裝備管理辦公室、政工室、研究室、紀檢監察室、審判監督庭、審判管理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等總計16個部門。

法院建設

近年來,桂東法院年收案數量均在1000件左右。多年來,桂東法院堅持為民司法,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審判管理創新和公正廉潔執法,多項工作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法院的前列。 桂東是典型的山區縣,針對山區民眾出行難、行路難,桂東法院想民眾之所想、急民眾之所急,採取多項措施為民眾訴訟提供便利。開通快立、快審、快執的“綠色通道”,減少當事人來回奔波的次數。推行巡迴辦案。全院法官走出審判庭,走下法台,深入到田間地頭,跋涉到崇山峻岭中的百姓家門口去辦案。每年,巡迴辦案上百起,民眾感動地說:“跑累了法官的腳,節約了百姓的交通費”。推行審判聯絡室。在邊遠的鄉鎮設立審判聯絡室,聘請審判聯絡員,負責預立案件、送達文書、協助調解等事務,民眾不出鄉就可以辦理訴訟事宜,架起了一座法官與山區民眾的“連心橋”。推行“用民眾的語言辦案、到民眾的家門口辦案、借民眾的力量辦案”三大辦案理念和法院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桂東法院根據 1928年毛澤東在桂東沙田頒布的第一軍規——“三大紀律·六項注意”(後發展為“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制定,三大紀律:一切辦案要公正,一切程式要規範,一切結案要事了。八項注意:說話和氣,舉止端莊,辦案公平,執法公開,接待熱心,調解耐心,不接受當事人吃請,不泄露審判秘密。)。2012年被《人民法院報》和《法制日報》報導後,2014年《光明日報》以“傳家寶”為題予以推廣報導。

所獲榮譽

近年來,桂東法院把關心民生,服務百姓,構建和諧公正的社會作為審判工作的重點,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為推進桂東法治建設、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努力,2013年以來榮獲了“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單位”、“全省法院文化建設示範單位”、“湖南省五四紅旗團支部”、“湖南省法院五星級警隊”、“全省法院數字法院系統運用先進單位”、“全市文明標兵單位”以及全縣優秀領導班子、執行黨風廉政建設優秀領導班子和績效考核、綜治計生先進等20餘項集體榮譽,並有11人次獲得省、市級先進。

地理位置

湖南省郴州市桂東縣漚江鎮桂花大道(106國道旁,敖山村村部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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