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斯哥昏迷評分法

格拉斯哥昏迷評分法

格拉斯哥昏迷評分法(GCS, Glasgow Coma Scale)是醫學上評估病人昏迷程度的方法,是由英國格拉斯哥大學的兩位神經外科教授Graham Teasdale與Bryan J.Jennett在1974年發明的測評昏迷的方法。

基本信息

概述

格拉斯哥昏迷評分法(GCS, Glasgow Coma Scale)是醫學上評估病人昏迷程度的方法,是由英國格拉斯哥大學的兩位神經外科教授Graham Teasdale與Bryan J. Jennett在1974年發明的測評昏迷的方法。

內容

格拉斯哥昏迷評分(GCS)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內容,即運動能力、語言能力和睜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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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能力

6分 按吩咐運動
5分 對疼痛刺激產生定位反應
4分 對疼痛刺激產生屈曲反應
3分 異常屈曲(去皮層狀態
2分 異常伸展(去腦狀態)
1分 無反應

語言能力

5分 正常交談
4分 胡言亂語
3分 只能說出單詞(不適當的)
2分 只能發音
1分 不能發音

睜眼能力

4分 自發睜眼
3分 能通過語言吩咐睜眼
2分 通過疼痛刺激睜眼
1分 不能睜眼

昏迷程度判定

昏迷程度以三者分數相加來評估,得分值越高,提示意識狀態越好,格拉斯哥昏迷評分法(GCS)來判斷病人的意識情況,比較客觀。格拉斯哥昏迷評分法最高分為15分, 表示意識清楚;12-14分為輕度意識障礙;9-11分為中度意識障礙;8分以下為昏迷;分數越低則意識障礙越重。選評判時的最好反應計分。注意運動評分左側右側可能不同,用較高的分數進行評分。改良的gcs評分應記錄最好反應/最差反應和左側/右側運動評分。
概 念
昏迷指數,是醫學上評估病人昏迷程度的指標,現今用的最廣的是格拉斯哥昏迷指數(GCS, Glasgow Coma Scale)。此指數是由格拉斯哥大學的兩位神經外科教授Graham Teasdale與Bryan J. Jennett在1974年所發表。
評估方法
格拉斯哥昏迷指數的評估有睜眼反應、語言反應和肢體運動三個方面,三個方面的分數加總即為昏迷指數。

睜眼反應(E, Eye opening)

4分:自然睜眼(spontaneous)
3分:呼喚會睜眼(to speech)
2分:有刺激或痛楚會睜眼(to pain)
1分:對於刺激無反應(none)
C分:腫到睜不開

語言反應(V, Verbal response)

5分:說話有條理(oriented)。
4分:可應答,但有答非所問的情形(confused)。
3分:可說出單字(inappropriate words)。
2分:可發出聲音(unintelligible sounds)。
1分:無任何反應(none)。
T分:插管或氣切無法正常發聲

肢體運動(M, Motor response)

6分:可依指令動作(obey commands)。
5分:施以刺激時,可定位出疼痛位置(localize)。
4分:對疼痛刺激有反應,肢體會回縮(withdrawal)。
3分:對疼痛刺激有反應,肢體會彎曲(decorticate flexion)。
2分:對疼痛刺激有反應,肢體會伸直(decerebrate extension)。
1分:無任何反應(no response)。
昏迷程度
昏迷程度以E、V、M三者分數加總來評估,得分值越高,提示意識狀態越好,14分以上屬於正常狀態,7分以下為昏迷,昏迷程度越重者的昏迷指數越低分,3分多提示腦死亡或預後極差。
輕度昏迷:13分到14分。
中度昏迷:9分到12分。
重度昏迷:3分到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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