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思里的接近性條件作用說

埃德溫·格思里(Edwin R.Guthrie)1935年的《學習心理學》提出了著名的接近學習律:“刺激的某一組合,如果有某種動作伴隨它出現,則當這一刺激組合再次出現時,那種動作也會隨之發生。”在格思里看來,學習是一次性完成的,要么完全學會,要么完全學不會。

什麼是格思里的接近性條件作用說

埃德溫·格思里Edwin R.Guthrie)1935年的《學習心理學》提出了著名的接近學習律:“刺激的某一組合,如果有某種動作伴隨它出現,則當這一刺激組合再次出現時,那種動作也會隨之發生。”在格思里看來,學習是一次性完成的,要么完全學會,要么完全學不會。

刺激:人們通常把它等同於整個刺激情境。而格思里認為,在現實中,刺激情境是由時時刻刻在發生變化的大量刺激要素構成的。有機體在某一時刻只是對刺激情境中的某些刺激要素作出反應。所以,格思里的“刺激”概念特指“刺激要素”。

反應:一般指由一系列肌肉動作構成的動作複合體。而格思里對作為動作的反應與作為行動的反應作了區分。它的“反應”概念特指“動作反應”,即個別的肌肉動作,而非“行動反應”,即由一系列肌肉動作構成的動作複合體。

學習即是在刺激要素與肌肉動作之間形成的聯結。

他認為,如果有機體在某一刺激條件中做出了某一新的行為,那就說明有機體形成了一個新的聯結,或者說發生了新的學習。至於有機體以後遇到類似刺激時,會做出哪一種反應,格思里認為可以用接近性原理來解釋。也就是說,有機體在某種刺激條件下最後做出的反應,是他以後在遇到這種刺激時最有可能做出的反應。由於格思里把他的學習律建立在刺激一—反應聯結的接近上,因此它的學習理論被稱為“接近性條件作用說”。形成一種複雜行動的過程,可能是形成數千個細微的刺激一 —反應聯結的過程。這樣,格思里就解決了“一次性學習”與“學習漸進性”之間的矛盾。

雖然格思里支持條件作用說,但他不贊同用強化論來解釋條件作用的消退。他認為,不能把消退看作僅僅是由於重複反應而未受到強化而引起的,而應該看作是聯想性抑制的結果。消退僅僅是由於對原來的刺激形成了一種新的抑制性反應。

同樣的原理也可用來分析遺忘現象。格思里認為,遺忘是由於形成了抑制原有聯結的新聯結造成的。假定一個已建立的刺激一反應聯結未被新的刺激一反應聯結所取代,它就會無限期地持續下去。

格思里認為,學習本身是一個比較簡單的過程,形成刺激一反應聯結只需暫時的接近就足夠了,無需求助於強化或獎勵。他認為,獎勵本身並不能起到加強行為的作用,獎勵僅僅是急劇地改變了有機體在反應發生之後的整個刺激模式,從而保護了行為,使之不至於對相同的刺激形成新的聯結。

對於懲罰的作用,格思里也用刺激情境的改變來解釋。

格思里認為,懲罰的重點不在於它引起的痛苦,而在於它使個體作出的行為;並且認為,只有當懲罰滿足這樣兩個條件時才能有效地消退某種行為:

第一,懲罰必須能引起與受懲罰的反應互不相容的反應,而這種不相容的反應正是我們所需要的。如狗挨打後的退縮反應與原來的追車反應是互不相容的。

第二,引起所需反應的刺激情境必須與引起受罰反應的刺激情境,具有一定數量的相同刺激要素,如引起狗退縮的情境和引起狗追車的情境都包含有“汽車”這一相同要素。

格思里提出,消除不良習慣的基本原則是:發現引起不良習慣的線索,並接著以同樣的線索實施一種與之不同的反應。具體而言,有三種主要方法:

第一種方法是閾限法,即極其緩慢地引人條件刺激,使它不至於引起有關的不良反應。例如,一匹馬不願意馱任何東西,可以先在馬背上放一條輕羊毛毯,然後放上鞍子,再在鞍子上放些東西,逐漸增加重量,直到最後人騎上去。

第二種方法是疲勞法,即不斷重複刺激線索,直到原先的不良習慣完全疲勞為止;然後再呈現那個線索,使它與新反應建立聯結。例如,在馴服野馬時,人可一直騎在馬上面,讓它發作,直到它放棄掙扎為止。

第三種方法是對抗性條件作用,即使有關的不良習慣同某一相矛盾的良性反應配對。如一條狗習慣於追逐小雞,那就把一隻死雞綁在狗的脖子上,在這種情況下,狗要擺脫死雞,就會對附近的小雞作出強烈的逃避反應。

現代心理治療學家創造性地繼承和運用格思里的上述思想和方法,提出了系統脫敏療法,用來幫助病人克服不良情緒和行為障礙。

格思里的接近性條件作用說的理解

這條學習律不包括其他學習理論家所注重的強化或動機等變數,只強調學習即刺激與反應之間的聯結。在他看來,當有機體對某種刺激作出某種反應時,便已充分達到了它們之間聯結的力量。當這種刺激再次出現時,就會再次作出這種反應。因此,學習是一次性完成的。

這條學習律看上去有悖常理,且並不容易理解。實際上,這是由於格思里對“刺激”與“反應”這兩個術語作了與眾不同的解釋而引起的。為了便於理解他的學習理論,這裡似有必要作些解釋。

首先是對刺激的解釋。人們通常把整個刺激情境看作是一種刺激。而格思里認為,在現實中,刺激情境是由時時刻刻在發生變化的大量刺激要素構成的。事實上,有機體在某一時刻只是對刺激情境中的某些刺激要素作出反應。所以,格思里的“刺激”概念,等同於環境中影響感覺接受器的那些特徵。

其次,格思里對作為動作(movement)的反應與作為行動(act)的反應作了區分。前者是指個別的肌肉動作;後者是指由一系列肌肉動作構成的動作複合體。在他看來,行動是無法如實逼真地描述的。行動發生在整體反應(a total response)之中,而整體反應是無限複雜的,同時又是與其它反應融合在一起的。因此,整體反應既沒有名稱,又無法描述(Guthrie,1942)。例如,投籃球不是一個單一的動作,而是由一連串肌肉動作組成的行動。格思里關心的是動作(即投籃時各種肌肉的動作)而不關心行動或行動的結果(即不關心整個投籃的過程和球是否投中)。格思里認為,正是這些動作與各組刺激要素形成的聯結,才是學習的真正內涵。換言之,學習即是在刺激要素與肌肉動作之間形成的聯結。

由此,格思里進一步認為,只要有機體對一組刺激要素作出一個動作,便在它們之間形成了聯結,學習也就完成了。學習是一種全或無(a11- Or-none)的聯結。如果有機體接下來作出另一個動作,那就說明有機體形成了一個新的聯結,或者說發生了新的學習。這樣,前一次的聯結也就凋謝了。那么,有機體以後遇到類似刺激時,會作出哪一種反應呢?根據鄰近的原理,有機體在某種刺激條件下最後作出的反應,是他以後遇到這種刺激時會作出什麼反應的最佳預測者。由於格思里把他的學習律建立在刺激-反應聯結的鄰近上,也就是說,他認為在學習中起最主要作用的機制是暫時聯繫(tempora1 relatedness),即刺激與反應之間的緊密聯繫,因此被稱為“鄰近學習理論(contiguity theory of learning)”。

格思里全或無的學習概念,顯然是與人們觀察到的學習的漸進性相矛盾的。因為許多技能只有通過反覆練習才會熟能生巧。格思里對此的解釋是:一種複雜的行動或技能,是由許多個別的動作構成的,這需要在多種動作與多種刺激要素之間形成聯結。而且,雖說學習過程本身是簡單的、確定的,但任何刺激情境是相當複雜的、不確定的,都是由許多隨著時間推移而不斷變化的刺激要素構成的。因而,有機體需要不斷形成新的、合適的聯結,以消除可能已形成的不適當的聯結。因此,形成一種複雜行動的過程,可能是形成數千個細微的刺激一反應聯結的過程。這樣,格思里就解決了“一次性學習”與“學習漸進性”之間的矛盾。

為了說明他的這些基本觀點,格思里與霍頓(Guthrie and Horton,1946)設計了一個特製的迷箱。迷箱前面是一塊大玻璃,中間有一出口的小門,迷箱底板中央豎著一根小柱子。貓從迷箱背後的起點箱出發,經過一條通道進入迷箱。只要貓一碰到那根柱子,不管是怎么碰的,小門就立刻打開,貓就可以逃出迷箱。當小門開啟時,一架照相機自動攝下了貓碰柱子的鏡頭。

實驗的結果是令人吃驚的。那就是,貓在每次獲得釋放時的動作基本上是相似的。一隻貓如果第一次是咬柱子後逃出迷箱的,那它以後就一次又一次地咬柱子;另一隻貓第一次是倒退到柱子上時打開門的,那它以後就幾乎一直是向柱子倒退以求逃出迷箱。有的貓用前爪,有的用後爪,但在學會逃脫的方式後,以後只是一次又一次地重複基本相同的方法。換句話說,如果我們知道貓在第10次嘗試時逃脫的方式,就可以準確地預測到貓在第11次嘗試時將會作出什麼動作。格思里認為,貓逃脫的動作之所以一再重複,是因為這一動作使它逃離了迷箱,從而阻止了形成新的刺激一反應聯結的可能性。貓的這種始終如一的反應方式,證實了格思里的學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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