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生涯
格倫·羅賓遜出生於印地安納州加里,在高中時代 便已出名,後進入普渡大學學習,在大三時獲得了奈史密斯學院年度最佳球員稱號。1994年,羅賓遜參加NBA選秀,以狀元身份被密爾沃基雄鹿隊選中。在與球隊僵持了一段時間後,他終於在賽季開始前迫使球隊與其簽訂了一份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新秀契約——長度10年、總薪水6800萬美元。次年NBA即出台了新秀工資上限規定,以避免再出現羅賓遜這種情況。
在其新秀賽季,羅賓遜便已拿到場均21.9分,他還入選了參加1996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的夢之隊,但是因傷未能成行。2001年,羅賓遜與薩姆·卡塞爾和雷·阿倫合作,帶領雄鹿隊打入NBA東區決賽。
2002年8月2日,羅賓遜被送往亞特蘭大鷹隊,以交換托尼·庫科奇、利昂·史密斯和2003年首輪選秀權。次年,他又在一場四隊大交易中被送往費城76人隊。2005年2月24日,他又被送往紐奧良黃蜂隊,以交換賈馬爾·馬什本和羅德尼·羅傑斯,隨之立刻被球隊裁掉。當年4月5日,他以自由球員身份與聖安東尼奧馬刺隊簽約,並隨隊獲得了當年的NBA總冠軍。
父母是克里斯蒂安·布里奇曼和傑西·馬克每場捐贈50張主場球票給來自家鄉的青少年球迷團體因為他在球場上的“兇猛”,得到綽號“大狗”在他的家鄉,印第安納州加里,每年舉辦“格倫·羅賓遜全明星賽”印第安納州加里宣布1994年8月4日為“格倫·羅賓遜日”
2005年因傷宣布退役。
2012年來到中國北京 哈爾濱 廣州 武漢參加籃球宣傳活動。
2002年4月17日,對底特律活塞隊,成為NBA歷史上第159位得分超過12000分的球員
兩次“全明星球員” (2000,2001),在2001年全明星賽上,得分8,籃板4,助攻1,搶斷1,蓋帽1
2001年2月13日,對費城76人,得28分,成為密爾沃基雄鹿隊歷史上第五位得分超過10000分的球員
2001年2月25日,對金州勇士隊,得45分,創職業生涯最高記錄
1999-2000賽季,平均每場得分20.9,列NBA第16位
1999年4月23日,對克利夫蘭騎士隊,搶得17個籃板,平職業生涯最高記錄
1997-98賽季,平均出場時間41分鐘,名列NBA第2位
1997年1月12日,榮獲“本周最佳球員”稱號,4場比賽中,平均每場得分25.3,籃板6.8,助攻3.5
入選1996年美國籃球奧運會代表隊,後因傷退出
1994-95賽季,入選“新秀最佳陣容”,平均每場得分21.9
參加1995年全明星周末“新秀比賽”,得分21,籃板4,助攻3
名噪一時
NBA存在這么一群人,他們的天賦令人艷羨,但是並沒有好好珍惜,“大狗”格倫·羅賓遜就是這樣的人;他是一位天生的超級得分手,原本可以成為一代巨星,可是他太懶散而且太狂妄;聯盟不願宣傳他,球迷不喜歡他,他遠遠沒有發揮出自己的潛能。
格倫·羅賓遜在大學時代可謂所向披靡,他在大二賽季場均轟下24.1分和9.4個籃板。大三時,格倫的進攻火力更加生猛,他場均貢獻30.3分和11.2個籃板,震驚了整個NCAA,也吸引了眾多NBA球隊教練的目光。
1994年選秀大會,手握狀元簽的密爾沃基雄鹿隊毫不猶豫地選中了這位超級得分手。
“大狗”的天賦確實很高,他早在大學時代就掌握了職業球員所應該擁有的各種得分技巧;運球突破上籃,急停跳投,空切接球後迅速出手,背身要球迅速轉身倚住對手投籃,三分線外遠投。剛剛進入NBA的格倫已經將這些進攻武器演繹得爐火純青。
格倫·羅賓遜出生於印地安納州加里,在高中時代便已出名,後進入普渡大學
學習,在大三時獲得了奈史密斯學院年度最佳球員稱號。1994年,羅賓遜參加NBA選秀,以狀元身份被密爾沃基雄鹿隊選中。在與球隊僵持了一段時間後,他終於在賽季開始前迫使球隊與其簽訂了一份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新秀契約——長度10年、總薪水6800萬美元。次年NBA即出台了新秀工資上限規定,以避免再出現羅賓遜這種情況。
在其新秀賽季,羅賓遜便已拿到場均21.9分,他還入選了參加1996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的夢之隊,但是因傷未能成行。2001年,羅賓遜與薩姆·卡塞爾和雷·阿倫合作,帶領雄鹿隊打入NBA東區決賽。
2002年8月2日,羅賓遜被送往亞特蘭大鷹隊,以交換托尼·庫科奇、利昂·史密斯和2003年首輪選秀權。次年,他又在一場四隊大交易中被送往費城76人隊。2005年2月24日,他又被送往紐奧良黃蜂隊,以交換賈馬爾·馬什本和羅德尼·羅傑斯,隨之立刻被球隊裁掉。當年4月5日,他以任意
球員身份與聖安東尼奧馬刺隊簽約,並隨隊獲得了當年的NBA總冠軍。
在菜鳥賽季,格倫場均貢獻21.6分、6.4個籃板和2.5次助攻,他的投籃命中率高達45.1%,三分球命中率為32.1%。不妨對比一下其他超級得分手在菜鳥賽季的表現;凱文·杜蘭特菜鳥賽季場均貢獻20.3分和4.4個籃板,投籃命中率為43.0%,“小皇帝”勒布朗·詹姆斯菜鳥賽季場均貢獻20.9分、5.0個籃板和5.9次助攻,投籃命中率為41.7%。而且,詹姆斯和杜蘭特的三分命中率都沒有超過30.0%。
可是“大狗”在當年最佳新秀評選中敗給了格蘭特·希爾和賈森·基德,後兩人並列獲得最佳新秀。事實上論個人數據和球隊戰績,格蘭特並不如格倫出色,但生性狂妄的格倫就是這樣不受人待見,在NBA各種榮譽的評選中,他總是遭到冷遇。在職業生涯的前四個賽季,他的場均得分都超過20分,但他比較懶惰,訓練時從來不肯下苦功,總是仗著天賦打球。
1996年密爾沃基得到了雷·阿倫,在最初合作的日子裡,格倫和雷的關係很不錯,格倫還經常指點雷。雷·阿倫進步神速,他在第二個賽季場均得分已經達到19.5分。1998-1999賽季中期,雄鹿隊通過交易得到了組織後衛薩姆·卡塞爾,彌補了球隊最大的漏洞;薩姆的到來使得雄鹿的進攻火力大大增強。
雄鹿進入了“三個火槍手”時代;“大狗”和雷的場均得分都在20分以上,薩姆每場比賽也能砍下18分以上,“三個火槍手”威震NBA。
2000-2001賽季是火槍手們最風光的一個賽季,在他們的率領下,雄鹿隊取得了52勝30負的佳績。格倫場均貢獻22.0分和6.9個籃板,雷場均貢獻22.0分和5.2個籃板,薩姆場均貢獻18.2分和7.2次助攻。雄鹿隊在季後賽先後淘汰了魔術和黃蜂,殺進了東部決賽;遺憾的是,他們大戰七場之後以總分3比4輸給了同樣風頭正勁的76人。
更為不妙的是,“大狗”格倫·羅賓遜和雷·阿倫之間出現了矛盾。雷已經不是當年那位什麼事情都聽從“大狗”的菜鳥,他已經是聯盟頂尖球星;他進入了全明星,入選了夢之隊,他的風光逐漸壓倒了格倫。
2001-2002賽季,兩人的矛盾加劇並逐漸激化,雄鹿隊的戰績也受到了影響。密爾沃基的管理層最終決定拆散“三人組”,他們首先把大刀揮向了格倫·羅賓遜,將他送到了亞特蘭大。“大狗”被送走後,雷·阿倫還和他打過嘴仗。“格倫對球隊內的團結是起到反作用的,”雷說,“他打球太獨了,平時的隊內訓練也不認真參加。”“大狗”則說,雷打球才獨,沒資格說三道四。
離開密爾沃基,格倫也迅速告別了短暫的幸福時光。他僅僅在老鷹隊呆了一個賽季又被送到了費城。由於長期酗酒,而且訓練不夠努力,他的身體機能過早的衰退了。2004-2005賽季,“大狗” 格倫·羅賓遜短暫加盟馬刺,只打了區區9場比賽就結束了自己的職業生涯,那一年他才32歲。
輝煌戰績
NBA馬刺隊為加強在季後賽的板凳深度和比賽經驗,從黃蜂隊簽入前全明星球員格倫-羅賓遜。格倫-羅賓遜有兩次“全明星球員”經歷 (2000,2001),在2001年全明星賽上,得分8,籃板4,助攻1,搶斷1,蓋帽1。
職業生涯679場,先發668場,平均上場時間37.1分鐘,投籃命中率45.9% ,平均籃板6.10 平均得分20.8。
季後賽經驗:26 場先發26 平均上場時間37.7,投籃命中率42.3%,平均籃板6.20平均得分18.8。
個人生活
索要億元契約
“大狗”在1994年做了兩件大事,其一是當選狀元秀,其二是想俱樂部索要億元契約。雄鹿隊在選秀大會上用狀元簽選中了格倫·羅賓遜,球隊一心希望這位超級得分手能夠成為球隊新的領袖。
但是格倫給球隊出了一道難題,他漫天要價,希望和球隊簽一份13年總價值1億美元的大契約。當時NBA球星的年薪還沒有像如今這么高,芝加哥公牛隊的小前鋒斯科特·皮蓬的年薪只有400萬美元,麥可·喬丹的年薪也不過500萬美元。格倫狂妄自大的行為遭到了老前輩們的批評。經過多次談判,密爾沃基人最終給了格倫一份10年6800萬美元的契約,這在當年已經是個天價。和格倫·羅賓遜同一年進入NBA的賈森·基德當時與小牛隊簽的契約是9年5400萬美元。
多年過後,格倫依然認為自己當初索要億元契約並沒有錯。“看看我在球場上的表現,我完全值那個價錢,”格倫·羅賓遜說。但是,格倫的辯解根本無法消除人們對他的看法,他因為索要億元契約被貼上了狂妄自大的標籤。
場下惹是生非
“大狗”格倫·羅賓遜在場下決不是個省事的人,他總是惹是生非,是個不折不扣的“壞小子”。格倫做的最著名的一件事情就是毆打未婚妻。
2002年的一天凌晨,“大狗”和未婚妻弗蘭發生口角,勃然大怒的格倫將弗蘭打得遍體鱗傷,還用惡毒的話破口大罵,直到把自己打累了才罷手。
弗蘭忍無可忍,將格倫·羅賓遜告上了法庭;2003年5月,法院裁定格倫·羅賓遜家庭暴力襲擊家人的罪名成立,被勒令接受心理教育,必須完成為期5天的課程。
此外,格倫·羅賓遜還涉嫌非法持有武器。狂妄自大的格倫在場下為所欲為,酒後駕車、辱罵球迷……這位才華橫溢的球員因為自己的個性並沒有得到多少人的認可。
毆打弗蘭奇
2003年的有一天凌晨3點45分時,羅賓遜喝醉了,他先用手機打電話進去把弗蘭奇吵醒,指責她正跟另一個男人在一起,然後開始狠狠地捶門,要求弗蘭奇讓他進去。弗蘭奇拒絕給羅賓遜開門,羅賓遜又試圖從後面一扇玻璃門進去,但那扇門也被鎖了。
無奈之下,羅賓遜只好改以懇求的口氣讓弗蘭奇放他進去,他說他不能再開車了,因為喝了酒。羅賓遜還威脅弗蘭奇說如果她迫使他睡在外面,他到早上會變成鬼的。弗蘭奇仍然拒絕放羅賓遜進去。但是羅賓遜持續懇求著,向弗蘭奇保證說如果她讓他進去,他只會待在樓下的睡椅上。終於,弗蘭奇很不情願地打開了門。
事實證明,她錯了。
“你知道你闖禍了,對吧?!”羅賓遜一把抓著弗蘭奇的頭髮,沖她吼道。弗蘭奇很害怕,哭了起來,她面前的“大狗”羅賓遜可是個身高2米01、體重接近110公斤的籃球運動員,比她足足高了30厘米、重了40多公斤。
羅賓遜拽著弗蘭奇穿過整個屋子,“砰”地一下把她的頭撞到牆上,之後又把她的身體往柜子和其他東西上撞,然後拉她上樓,把她壓在床上。羅賓遜先是反覆毆打弗蘭奇,後又抓著她的臉,把她頭部的一側往床柱上撞,並撕破她的睡衣,其間還一直用惡毒的話破口大罵。
2003年6月19日,弗蘭奇對羅賓遜提出民事訴訟。7月23日,老鷹隊把“大狗”交換到費城76人隊,羅賓遜和艾弗森兩名因家庭暴力被告的球星成為了隊友。
倦鳥思歸
每一個球員都有自己夢想的家園,格倫·羅賓遜也不免俗。最近,他表示希望能在密爾沃基結束自己的職業生涯,這裡雖然並不是他的真正故鄉(印第安納州加里市是羅賓遜的老家),但這裡卻記載著他職業生涯最輝煌的片斷,在雄鹿的球迷中,把“大狗”看作城市圖騰的仍然大有人在。
“我喜歡密爾沃基,在這裡,我有太多精彩的回憶。”羅賓遜唏噓不已。的確,密爾沃基承載著羅賓遜太多回憶,他在這裡的豪宅即便到主人輾轉他鄉都沒有被變賣,他的灰綠色名車“林肯航海家”依舊還掛著密爾沃基市的車牌,甚至於羅賓遜本人堅持每場球為第二故鄉密爾沃基球迷捐贈50張入場門票。 密爾沃基對於羅賓遜不僅是一個住地,還意味著城市文化的徹底融入。在他身披雄鹿戰袍的歲月中,駕駛著另外一輛銀灰色雪弗蘭到處兜風就是他生活的一個組成部分。羅賓遜說:“這不是賓士,嘿嘿,不過這傢伙速度足夠快。” 羅賓遜對密爾沃基的道路深諳胸中,他從來不擔心自己出現交通事故,他說:“我知道自己的每一輛車在什麼速度才合適,因為我駕駛它們在這座城市飛馳的次數太多太多,如果有出現交通事故的危險,我的車都能在駕駛者剎車之前就做出自己的本能反應。我喜歡在密爾沃基城市道路上4秒內提速從0碼到60碼的加速感覺,真刺激!” 葉落歸根?這就是“大狗”心中殘念的全部,他不再是昔日呼風喚雨的“戰神”,甚至於每年征戰75場的強度都令這位以前的“戰神”捉襟見肘,但他渴望密爾沃基,他渴望來到自己的第二故鄉功成身退。NBA從來不拒絕懷舊與回憶不是嗎?還有什麼比呆在密爾沃基看著年輕球員成長更好的退役方式嗎?至少在羅賓遜看來,這就是自己職業生涯終結片的美滿謝幕。
後繼有人
他的兒子格倫.羅賓遜三世在密西根大學作為主力球員,並率領球隊殺入2013年NCAA總決賽,憾負。並且在全美高中12屆Rivals實力榜上排名第11位。
生涯數據
常規賽平均數據
賽季 | 球隊 | 出場 | 首發 | 時間 | 投籃 | 命中 | 三分 | 罰球 | 籃板 | 助攻 | 搶斷 | 蓋帽 | 失誤 | 犯規 | 得分 |
04~05 | 聖安東尼奧馬刺 | 9 | 0 | 17.4 | 44.20% | 3.8 | 33.30% | 87.00% | 2.7 | 0.9 | 0.4 | 0.3 | 0.8 | 2.1 | 10 |
03~04 | 費城76人 | 42 | 42 | 31.8 | 44.80% | 6.5 | 34.00% | 83.20% | 4.5 | 1.4 | 1 | 0.2 | 2.5 | 2.3 | 16.6 |
02~03 | 亞特蘭大老鷹 | 69 | 68 | 37.6 | 43.20% | 7.8 | 34.20% | 87.60% | 6.6 | 3 | 1.3 | 0.4 | 3.6 | 2.7 | 20.8 |
01~02 | 密爾沃基雄鹿 | 66 | 63 | 35.5 | 46.70% | 8.1 | 32.60% | 83.70% | 6.2 | 2.5 | 1.5 | 0.6 | 2.6 | 2.6 | 20.7 |
00-01 | 密爾沃基雄鹿 | 76 | 74 | 37 | 46.80% | 9 | 29.90% | 82.00% | 6.9 | 3.3 | 1.1 | 0.8 | 2.9 | 2.5 | 22 |
99-00 | 密爾沃基雄鹿 | 81 | 81 | 35.9 | 47.20% | 8.5 | 36.30% | 80.20% | 6 | 2.4 | 1 | 0.5 | 2.8 | 2.6 | 20.9 |
98-99 | 密爾沃基雄鹿 | 47 | 47 | 33.6 | 45.90% | 7.4 | 39.20% | 87.00% | 5.9 | 2.1 | 1 | 0.9 | 2.3 | 2.4 | 18.4 |
97-98 | 密爾沃基雄鹿 | 56 | 56 | 41 | 47.00% | 9.5 | 38.50% | 80.80% | 5.5 | 2.8 | 1.2 | 0.6 | 3.6 | 2.9 | 23.4 |
96-97 | 密爾沃基雄鹿 | 80 | 79 | 38.9 | 46.50% | 8.4 | 35.00% | 79.10% | 6.3 | 3.1 | 1.3 | 0.9 | 3.4 | 2.8 | 21.1 |
95-96 | 密爾沃基雄鹿 | 82 | 82 | 39.6 | 45.40% | 7.6 | 34.20% | 81.20% | 6.1 | 3.6 | 1.2 | 0.5 | 3.4 | 2.9 | 20.2 |
94-95 | 密爾沃基雄鹿 | 80 | 76 | 37 | 45.10% | 8 | 32.10% | 79.60% | 6.4 | 2.5 | 1.4 | 0.3 | 3.9 | 2.9 | 21.9 |
NBA生涯 | 效力球隊 | 出場 | 首發 | 時間 | 投籃 | 命中 | 三分 | 罰球 | 籃板 | 助攻 | 搶斷 | 蓋帽 | 失誤 | 犯規 | 得分 |
11年 | 4支 | 688 | 668 | 36.8 | 45.90% | 8.1 | 34.00% | 82.00% | 6.1 | 2.7 | 1.2 | 0.6 | 3.1 | 2.7 | 20.7 |
季後賽平均數據
球隊 | 出場 | 時間 | 投籃 | 命中 | 三分 | 罰球 | 命中 | 籃板 | 助攻 | 搶斷 | 蓋帽 | 失誤 | 犯規 | 得分 |
04~05 | 聖安東尼奧馬刺 | 13 | 8.7 | 35.60% | 3.5 | 0.8 | 88.20% | 1.3 | 1.5 | 0.1 | 0.2 | 0.5 | 0.5 | 1.5 |
00-01 | 密爾沃基雄鹿 | 18 | 38.2 | 42.90% | 17.9 | 3.4 | 89.30% | 3.1 | 5 | 3.3 | 0.6 | 1.3 | 2.6 | 2.4 |
99-00 | 密爾沃基雄鹿 | 5 | 34.8 | 40.50% | 15.8 | 1.4 | 84.60% | 2.6 | 4.2 | 2.6 | 1.6 | 0.8 | 3 | 3.6 |
98-99 | 密爾沃基雄鹿 | 3 | 39.3 | 41.20% | 17 | 2.7 | 88.90% | 6 | 7 | 1.7 | 1 | 0.7 | 3.3 | 1.7 |
NBA生涯 | 效力球隊 | 出場 | 時間 | 投籃 | 出手 | 出手 | 罰球 | 出手 | 後場 | 助攻 | 搶斷 | 蓋帽 | 失誤 | 犯規 |
4次 | 2支 | 39 | 28 | 41.60% | 12.7 | 2.2 | 88.50% | 2.7 | 3.9 | 2 | 0.6 | 0.9 | 2 | 2.2 |
全明星賽平均數據
賽季 | 球隊 | 首發 | 時間 | 投籃 | 命中 | 三分 | 命中 | 罰球 | 籃板 | 助攻 | 搶斷 | 蓋帽 | 失誤 | 犯規 | 得分 |
00-01 | 密爾沃基雄鹿 | 0 | 18 | 57.10% | 4 | 0 | 4 | 1 | 1 | 1 | 0 | 0 | 8 | ||
99-00 | 密爾沃基雄鹿 | 0 | 17 | 50.00% | 5 | 0 | 6 | 0 | 0 | 0 | 0 | 0 | 10 | ||
場均數據 | 效力球隊 | 首發 | 時間 | 投籃 | 命中 | 三分 | 命中 | 罰球 | 籃板 | 助攻 | 搶斷 | 蓋帽 | 失誤 | 犯規 | 得分 |
1支 | 0 | 17.5 | 52.90% | 4.5 | 0 | 5 | 0.5 | 0.5 | 0.5 | 0 | 0 | 9 |
獲獎記錄
個人榮譽 | |
2001 入選全明星 | (獲獎) |
2000 入選全明星 | (獲獎) |
1995 NBA最佳新秀陣容 | (獲獎) |
1994 奈史密斯獎 | (獲獎) |
1994 伍登獎 | (獲獎) |
團隊榮譽 | |
2005年NBA總冠軍 | (獲獎) |
社會評價
大學時代轟動全美的“大狗”羅賓遜自從94年狀元身份進入NBA之後就變得“溫順”,羅賓遜為雄鹿征戰8個賽季卻僅僅3次進入季後賽,其中2次還全都是第1輪打道回府,從此角度來看,與其“狀元”金字招牌存在期望值明顯落差。他職業生涯11個賽季場均20.7分和6.1個籃板,但是他缺少一些領袖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