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證
核素治療的主要適應證為惡性腫瘤和其他異常增殖性病變,如甲狀腺機能亢進症、血管瘤、瘢痕、結節等。每一種診治項目都有不同的適應證,如碘-131治療的適應證有甲狀腺功能亢進和分化型甲狀腺癌等,鑥-177奧曲肽的適應證為生長抑素受體高表達的神經內分泌腫瘤等,具體需參看不同的項目。
禁忌證
核素治療往往用到較強的放射性,不適用於孕婦,哺乳期婦女需諮詢醫生對哺乳的影響。有些項目可能不適用於腎臟功能不全和骨髓造血能力不足的患者。體外敷貼不適用於皮膚破潰的患者。
注意事項
除懷孕及哺乳需告知醫生外,每個核素診治療項目可能還有不同的注意事項,需仔細閱讀項目具體的通知單。
治療方法
主要包括以下幾大類:
1.內照射治療:攝入或注射具有治療作用的核素或核素標記分子,這些分子將在病變靶細胞和組織高度聚集,利用放射性核素釋放出來的α射線或β射線等,近距離精準殺傷病變細胞和組織,達到治療目的。
2.粒子或玻璃微球治療:將碘-125密封在鈦管中或將釔-90密封於玻璃微球中,通過介入的方法,運送到病灶局部,利用釋放出來的β射線等,近距離精準殺傷病變細胞和組織,達到治療目的。
3.體外敷貼治療:一般使用發射β射線的放射性核素,如磷-32、鍶-90或釔-90,將其均勻吸附於濾紙或銀箔上,按病變大小和形狀製成專用的敷貼器,緊貼於病變表面,對體表病變進行外照射,經電離輻射作用,而達到治療效果。主要適用於皮膚血管瘤、瘢痕疙瘩、頑固性濕疹和局限性神經性皮炎等疾病的治療。
4.硼中子俘獲治療:注射靶向癌細胞且易被癌細胞吸收的硼-10化合物,當硼化合物到在癌細胞中聚集時,利用低能熱中子束進行照射。硼-10元素在吸收中子後會發生核反應,分裂成具有強大細胞殺傷力的重荷電粒子,即α粒子和鋰-7粒子,飛行距離只有一個細胞大小,只會破壞單個細胞,而未吸收硼-10的正常細胞就不會受到熱中子的影響。因此,硼中子俘獲治療是極有希望的惡行腫瘤精準治療方法。
臨床意義
利用具有治療效果的放射性核素及其標記分子,通過靶向聚集、介入或局部敷貼,核素治療往往可以實現精準有效的治療,對惡性腫瘤、甲狀腺機能亢進症和難治性皮膚疾病等具有顯著的治療效果。每項核素治療的臨床意義不同,請參看各個具體項目的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