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澳門(逸園)賽狗有限公司按照澳門賽狗專營批給契約第三條第三款規定把“三T”互相博彩項目的規例呈交予政府審批;根據《澳門組織章程》第十七條第四款及四月十六日第101/96/M號訓令第一條第一款h)項的規定,社會事務暨預算政務司著令如下:
獨一條 核准附於本訓令並為本訓令的組成部分的“三T”互相博彩法定規例。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八日於澳門政府。
著令公布。
社會事務暨預算政務司董樂勤
釋義
“三T”規例
第一條 (“三T”定義)“三T”勝出組合為在專營公司預先指定的連續或不連續的三場賽事中,每場均不論名次選中第一名、第二名及第三名狗只的投注。
第二條 (參賽及勝出狗只數目)所指定的“三T”賽事每關參賽狗只最少應為五隻。倘在任何一關出現參賽狗只不足五隻的情況,則按賽狗法定規例第四十六條規定辦理:
a)倘基於某些原因,首關勝出狗只少於三隻,則取消“三T”彩金,並全數退回投注款項;
b)倘基於某些原因,第二關勝出狗只少於三集,則按本規例第六條b)項規定辦理;
c)倘基於某些原因,第三關勝出狗只少於三隻,則按本規例第六條c)項規定辦理;
d)倘基於某些原因,第二關及第三關勝出狗只均少於三隻,則按本規例第六條d)項規定辦理。
投注單位為澳門幣五元的倍數金額。彩金單位則以澳門幣一元為計算單位。
第四條 (狗只退出及其替代)1.倘“三T”賽事任何一關有一狗只因獸醫的建議而退出,則該狗只將由澳門(逸園)賽狗有限公司宣布的後備狗只以同一號碼代替。投注於退出狗只的款項將轉而投注於該代替狗只。
2.在首關開賽前,任何投注於退出狗只者,透過出示有關投注彩票,可獲退回有關款項。
1.無後備狗只代替的退出狗只視為被取消參賽資格的狗只。
2.在“三T”賽事首關開賽前,任何投注於被取消參賽資格的狗只者,透過出示有關投注彩票,可獲退回有關款項。
3.倘投注者不欲收回有關退款,則按如下“三T”賽事程式辦理:
a)任何一關被取消參賽資格的狗只將由該關第一熱門代替。倘投注者已選擇第一熱門,則由第二熱門代替。倘投注者亦選擇了第二熱門,則由第三熱門代替;
b)倘在任何一關出現兩隻或兩隻以上被取消參賽資格的狗只,該等狗只將由該關第一及第二熱門或第二及第三熱門或第一及第三熱門代替。
倘“三T”賽事任何一關被取消,則按如下程式辦理:
a)倘首關被取消,則將“三T”賽事的投注款項全數退回;
b)倘“三T”賽事第二關被取消,則不論在第二關所作的選擇是甚么,第一及第三關勝出組合的投注者可獲派發彩金;
c)倘“三T”賽事第三關被取消,則不論在第三關所作的選擇是甚么,第一及第二關勝出組合的投注者可獲派發彩金;
d)倘第二及第三關被取消,則不論在第二及第三關所作的選擇是甚么,第一關勝出組合的投注者可獲派發彩金。
倘出現並頭賽果時,所有“勝出組合”的投注者均可獲派發有關彩金。
第八條 (無人投注)倘勝出組合無人投注,有關的投注款項則全數撥歸下次“三T”賽事。
第九條 (佣金)澳門(逸園)賽狗有限公司所抽取的佣金為“三T”賽事投注總額百分之二十,政府稅項則在有關佣金中計算,而其餘百分之八十則用作有關彩金的繳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