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組織擬訂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負責推進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軟體服務外包工作;指導、協調動漫產業的技術開發和產業發展。

簡介

根據《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株洲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株發〔2010〕3號)和《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關於株洲市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株委〔2010〕3號),設立株洲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出的職責

1.將原市企業發展促進局(市經濟委員會)承擔的交通戰備職責劃入市交通運輸局。

2.將原市企業發展促進局(市經濟委員會)承擔的散裝水泥推廣、新型牆體材料改革的職責劃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劃入的職責

劃入原市企業發展促進局(市經濟委員會)承擔的除交通戰備、散裝水泥推廣、新型牆體材料改革外的職責和市信息產業局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負責全市工業經濟的日常運行調節,編制近期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全市近期工業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三)承擔市加速推進新型工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綜合管理全市工業經濟,指導、協調和服務工業企業。

(四)擬訂全市工業、信息化的發展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最佳化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的地方配套政策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研究和規劃全市工業產業投資布局;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的準入管理;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國防動員有關工作以及產業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相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協調減輕工業企業負擔工作。

(六)組織擬訂全市工業企業技術進步的發展規劃和高技術產業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編制技術改造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建議;負責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相關行業加強質量管理工作。

(七)研究提出促進全市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擬訂中小企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全市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負責中小企業融資和融資擔保的服務與協調工作。

(八)參與擬訂能源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節能行動方案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參與編制全市生態建設規劃,組織推進工業企業清潔生產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九)綜合協調經濟運行中與鐵路、公路、水運、航空、管道運輸以及通信、郵政有關的重大問題;負責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和原材料等經濟運行保障要素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生產企業物流外包,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負責全市汽車產業發展的統籌協調工作;負責全市電力行政執法工作。

(十)組織擬訂全市信息化發展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監督管理信息服務市場;推進全市信息化建設。

(十一)擬訂全市信息安全發展規劃,指導、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助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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