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軼事
年齡懸殊的情婦史
1994年2月,已擔任山東省電子工業局黨委書記、副局長的段義和,被組織上派往聊城地區,掛職擔任聊城地委副書記,時間兩年。由於段是隻身一人前往聊城,地委辦公室讓段義和住在聊城縣委招待所一個豪華套間裡,並讓招待所派專人照顧,當時年僅18歲的柳海平被指定為段義和的專職服務員。當時段義和48歲,比柳海平大整整30歲。
後來有人發現,賓館的這個服務員“服務”到了段義和的床上,就有領導找段義和談話,結果掛職時間沒到,段義和就回濟南了。當時柳海平還是農村戶口,段義和把她轉為城鎮戶口後,又幫她辦理了招工手續,安排在聊城某電子集團上班。
段義和回濟南後,繼續擔任電子工業局黨委書記、副局長。不久,段義和就想辦法把柳海平調往電子工業局下屬的勞動服務公司,並在濟南為柳海平購置了一套住房,過起了家外有家的生活。
1997年底,段義和調任濟南市委副書記,併兼任濟南市委組織部部長,官至正廳。於是柳海平先是由一家工廠調往濟南某街道辦事處,由工廠工人變成了街道幹部,然後又由街道幹部調往濟南市財政局,成了國家公務員。在為情婦調整工作的同時,應情婦的要求,又給柳海平購置了一套住房和一輛小汽車,並把情婦的父母和妹妹從農村接到濟南居住。
據一位知情人介紹,段義和先將居住在農村的柳海平的父母通過招工手續,安排在濟南市下屬的平陰縣某單位,然後又通過調動工作的方式,將情婦的父親安排在濟南市發改委下屬某單位,將情婦的母親安排在濟南市園林局下屬某單位。
柳海平為了維護段義和的形象而結婚,結婚後照常與段義和保持性關係,丈夫發現後斷然離了婚。至於柳海平婚姻期間生的孩子,柳海平說是段義和的,而段義和認為是柳海平丈夫的,兩人還為此多次爭吵。
關係出現裂痕 引來殺身之禍
離婚後的柳海平獨居在段義和給她購買的130平方米的房子裡,一般是晚上10點以後,段義和才來這裡和她幽會,早上匆匆離去。柳海平厭倦了這種偷偷摸摸的生活,她要正大光明地嫁給段義和,“而從一開始,段義和就沒有和她結婚的打算。因為段義和與妻子既是青梅竹馬,又是患難夫妻,兩人同是齊河縣潘店鎮人,兩家相距不到兩公里,當年兩人一同考上的西安交通大學。”
當段義和明確告訴柳海平不能和她結婚後,“柳海平向段義和索要100萬元補償費,併到有關部門告了段義和一狀,有關領導找段義和談了一次話,讓段處理好與柳海平的關係,不要影響工作和家庭。這次事件後,段義和決定要與柳海平徹底分手。”
段義和要分手,而柳海平卻認為段義和是要拋棄她,兩人發生了激烈的爭吵。從這時候開始,段義和萌生了致殘或殺死柳海平的犯罪動機,他曾對一位好友流露出要擺平那個“忘恩負義”的女人的想法,因為“那個女人知道得太多了,又不識好歹”。
柳海平是一個非常聰明的人,她發現了段義和的異常情況後,就給父母悄悄留話說,“如果我遭遇不測,就是段義和乾的!”
2007年春節期間,濟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三大隊原副大隊長陳志到“三叔”家拜年,段義和向他吐露了一個超級機密———因不堪忍受情婦柳海平無休止的糾纏和勒索,要求陳志製造車禍把她弄成植物人。“得令”後,陳志立即行動,但經多次跟蹤後發現,“原方案”實施極其困難,因為柳海平總在市區活動,鬧市區行車速度太慢,製造車禍難以把她撞成植物人,況且車禍後他本人也很難脫身。在段義和的不斷催促下,陳志想到了一個一了百了的辦法———炸柳海平的轎車。於是,他的“朋友”廉德金出場了。
2007年3、4月間,陳志以“在山區蓋房子炸石頭”為由,多次向廉德金索要炸藥和雷管。廉德金先是向平陰縣玫瑰鎮某石子廠廠長王某索要5枚雷管,接著又向某建材廠廠長葛某索要了兩公斤硝銨炸藥。得手後,將其放到自己駕駛的警車內,趕到濟南市區陳志的辦公樓下,將其交給了陳志。
陳志在自己的另一位朋友———某汽車修理廠業主陳常兵的協助下,將雷管和炸藥製造成爆炸裝置。
2007年7月9日,陳志找到柳海平轎車停放處,將這宗足以炸塌一棟三層民宅的爆炸裝置,塞進柳“座騎”的座位底下。當天下午5點多,待柳海平開車行至段義和給她購置的商品樓附近,陳志用遙控器引爆了炸藥,當場炸毀兩輛轎車,造成一死兩傷。柳海平被炸得粉身碎骨,現場慘不忍睹,同時還殃及兩名無辜。
人物評價
柳海平平時給人的印象卻是“很低調”。“她長得很漂亮,身材勻稱,穿著講究,看上去很乾練。”如意苑小區的工作人員記得,“柳海平平時深居簡出,基本按上下班時間外出和回來,很少跟人閒聊,頂多就是見麵點個頭,就連鄰居都對她沒印象。”甚至在市國土資源局保全的印象中,“很少見柳海平開車來上班,即便開車來也從沒停在單位院子裡”。
跟平日的低調構成反差,柳海平在濟南至少擁有兩輛轎車和4處房產。據一位小區停車場管理員回憶,“平時一般開淺綠色‘飛度’,還有一輛黑色轎車,不太常見”。如意苑屬於濟南的中高檔小區,房子一般在每平方米5000元以上。柳海平的房子在9樓,三室兩廳,登記的戶主是她母親的名字,雖早在2005年就買下,但一直沒人住,直到2007年春節後柳海平才住進來。
爆炸案
審理
經山東省淄博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震驚全國的濟南“7.9”爆炸案在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濟南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黨組書記段義和,濟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三大隊原副大隊長陳志和濟南利達汽修廠業主陳常兵三人同庭接受審判。
據了解,檢察機關指控段義和涉嫌三項罪名:一是為報復其情婦柳海平(濟南市國土資源局機關黨委工作人員),指使其侄女婿陳志與陳常兵,於2007年7月9日在濟南市建設路,以爆炸方法將柳海平炸死,並致使現場多名行人受傷,兩輛汽車報廢,涉嫌故意殺人罪,且手段特別殘忍,犯罪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巨大。二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總計169萬餘元,涉嫌受賄罪。三是其個人財產中,有明顯超過合法收入的130餘萬元,其本人不能說明合法來源,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對陳志和陳常兵,檢察機關指控兩人涉嫌一個罪名:故意殺人罪。接受段義和的指使後,當過工程兵的陳志通過濟南市某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教導員廉某,向兩個採石場要了2公斤炸藥和5個電雷管,然後製作了一個爆炸裝置。7月8日,陳志又指使陳常兵將爆炸裝置安放在柳海平駕駛車輛的座位底下,7月9日下午5時27分,陳常兵使用遙控裝置,將炸藥引爆。
謎團
對於突如其來的爆炸殺人,當地政界人士都顯得極為謹慎,“這水太深了,趟不得,趟不得”。倒是市民們對此流傳著五花八門的版本:有人說是柳海平以向中紀委舉報來要挾段義和,有的說是段義和的政敵故意製造惡性事件,以向他栽贓。
對於這個被市民們戲稱為“恐怖攻擊”的爆炸案,當地政府部門在一次通報上給出的定性中包含了三個“最”——“建國58年來性質最惡劣、影響最壞、蓄意爆炸殺人涉嫌官員級別最高。”
在市民們傳言中,柳海平曾與省立醫院的一位年輕醫生結婚,生了個兒子,沒過多久便離婚,此後一直獨居。兒子隨她母親,居住在濟南另一處房子中。
據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案發當晚,警方去柳海平家裡搜查,並沒有發現任何男士生活用品,甚至就連兩本影集裡也大都是她個人的藝術照和生活照,“只有幾張和自己小兒子的合影,沒有一個男人的影子”。
但在柳海平的手機里,警方發現了數個當地正局級以上官員的電話號碼。這個被炸得“血肉模糊”的女人呈現在人們面前的身份開始變為“高官情婦”,而最先落網的“高官”,就是濟南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段義和。從柳海平的傳奇人生對當今官場可略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