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一) 負責縣人民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的決定事項。
(二) 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組織、起草、審核以縣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下發或上報的檔案。
(三) 承辦各辦、局、各鄉(鎮)人民政府、基層單位請示及上級轉來公文和人民民眾來信。
(四) 根據縣人民政府領導指示或辦文需要,組織協調有關事項。
(五) 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縣人民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 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意見和提案。督促檢查各部門及各鄉(鎮)人民政府對柳州市和縣人民政府檔案、縣人民政府會議決定事項、縣人民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執行情況。
(七) 收集區內外及本縣的重要政務和經濟信息,進行調查研究,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為縣領導決策服務。
(八) 負責縣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縣人民政府領導反映重要情況,協助縣直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各基層單位向縣人民政府反映重要問題。
(九) 負責管理和協調處理縣應急管理辦公室、縣人民政府督查室、縣國防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縣金融工作辦公室、縣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縣外事僑務辦公室、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縣調解處理山林土地水利糾紛辦公室、縣民族事務局和縣扶貧開發辦公室工作。
(十) 負責上級文電的傳閱及領導批辦事項的辦理。
(十一)  負責行政事務工作,為縣領導工作提供服務。
(十二)  承辦縣人民政府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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