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柳林縣政府大樓10樓
領導介紹
王勇,男,呂梁市柳林縣穆村鎮人,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高級經濟師、高級統計師,1988年7月參加工作,歷任東凹鄉馬家山村支部書記、東凹鄉黨委副書記、三交鎮黨委副書記、貿工農總經理(正科級),柳林縣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主任、黨支部書記,柳林縣經濟貿易局局長、黨支部書記,穆村鎮黨委書記、柳林縣統計局局長、黨支部書記。2011年任柳林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至今。
主要責任
1、研究擬定和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的調控目標及調控政策,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2、研究提出全縣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整體規劃以及相關政策;對經濟結構調整進行動態監控、指導和組織協調,積極推進經濟結構最佳化升級;指導和推進全縣總體經濟體制改革。
3、做好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搞好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和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及扶貧地區經濟開發計畫,引導和促進全縣經濟結構合理化和經濟協調發展。
4、負責匯總和分析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情況,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巨觀經濟戰略和產業政策,提出全縣經濟、社會調控政策,建立和完善經濟、社會調控體系,研究提出運用財政、信貸、物價、稅收、工資等經濟槓桿,保證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的實施。
5、提出有關協調財政、物價、信貸政策的建議,對全社會包括財政預算內外、信貸等資金進行綜合平衡,提出全社會資金導向政策建議;研究提出政府建設資金籌措政策建議;負責全縣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相關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對全社會建設資金進行統籌規劃,加強以資金為重點的經濟調節;編制資本市場發展規劃和企業上市規劃。
6、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安排國家、省、市撥款建設項目和縣內重大建設項目以及重大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指導、協調全縣工程諮詢業的發展,做好工程項目的立項審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搞好監理、督查、竣工驗收工作;組織和管理重大項目稽查工作;負責對全縣重大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設計、施工、監理、資金使用、物資採購、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7、研究提出全縣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負責編制和上報利用外資、引進項目計畫,組織重大外資引進活動,引導外資投向。
8、做好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的產業化,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實施意見,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9、編制全縣國民經濟信息化發展規劃;監測市場動態、分析市場變化、掌握市場信息、研究市場規律,發布具有預測性和指導性的相關信息,引導經濟發展。
10、負責擬定全縣社會事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編制人口計生、就業、勞動工資、文化事業、旅遊、廣播影視、體育、公檢法司、民政、殘聯、社會保障、農轉非、工青婦及社會團體等社會事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安排相應的基本建設項目。
11、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全縣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工作。
12、統籌推進國家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措施試點工作;牽頭制定縣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使用規劃,統籌基金安排使用的綜合平衡和投資計畫管理,擬定年度分行業安排計畫。
13、擬定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CDM)工作;負責碳減排交易權項目的組織申報與實施。
14、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標投標工作。
15、組織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16、研究提出能源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擬定能源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煤層氣(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業管理並擬定實施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行業標準。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發布能源信息。
17、宣傳貫徹國家價格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國務院、省政府及其價格主管部門下達的價格改革方案和價格政策在本縣的實施。
18、規定本局各部門行政執法的範圍、許可權、程式和責任。
19、管理國家、省、市和我縣列項管理以及具有壟斷性、保護性、公用福利性的商品價格;城市國有土地和房產價格及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按照定價許可權安排聽證項目,組織價格聽證會。
20、負責市場價格監測、預警,調查分析市場物價變動情況;開展工農產品、服務和收費成本調查;對居民基本的生活必需品價格、服務收費實施監審制度。
21、負責維護本縣行政區域內正常的價格秩序。對價格行為實行管理、監督和必要的調控,組織對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服務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價格、收費違法行為。
22、依法受理價格、收費違法行為和不正當價格行為的舉報、投訴和不服價格行政處罰的複議工作;組織開展煤炭價格稽查;組織和指導民眾性物價監督活動;指導開展行業價格協調;指導開展認證、信息、成本調查等服務。
23、承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各股室職責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制定局機關工作制度、工作計畫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列印、檔案、督查督辦、提案辦理、信訪、政務公開、安全保密、資產管理、後勤服務、扶貧下鄉、辦公自動化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黨群、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單位網頁建設和信息公布;負責系統及機關“三項整治”工作;牽頭完成系統各項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組織擬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組織編制和協調社會發展縣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會同有關部門規劃布局重大基礎設施、基礎產業和新興產業項目;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的有關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標投標工作,負責依法招標項目的招標方案核准工作;編制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縣借用國外貸款、吸收外商投資和境外投資項目審批有關事宜;負責招商引資工作;組織擬定全縣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有關專項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實施;協調指導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積極推進國家資源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試點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對口聯繫市發改委綜合科、改革科、醫改辦。
投資股編制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重大項目規劃,布局並下達前期計畫;負責許可權內固定資產項目備案工作。負責縣直部門、公檢法司系統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有關事宜;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審核及計畫安排;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指導全縣部門開展項目前期工作,建立重點項目儲備庫;按規定許可權,負責政府投資項目和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和概算調整;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所批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對口聯繫市發改委投資科。
產業股研究分析工業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綜合性產業政策;組織擬定全縣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擬定能源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煤層氣(天然氣)行業管理。牽頭負責全縣採煤深陷區治理和煤礦棚戶區改造;負責以工代賑項目管理工作;負責相關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有關事宜;負責指導全縣建設項目的稽查工作,對違規問題按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對口聯繫市發改委產業科、地區經濟科、重大項目稽查辦。
農村經濟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引黃、農機、農村城鎮化、農業產業化等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負責新農村建設;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設並協調實施;負責農業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有關事宜。參與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對口聯繫市發改委農村經濟科。
社會發展股提出全縣社會事業發展戰略,組織擬定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科技、教育、衛生、人口和計畫生育、文化、體育、旅遊、民政、文物、殘聯等發展戰略,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負責相關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有關事宜;綜合分析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建議;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對口聯繫市發改委科教科、社會發展科。
服務業股研究分析和協調服務業信息化發展和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性建議;負責全縣應急物資相關的儲運設施建設項目管理;擬定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建材和物流、信息等三產服務相關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有關事宜;推進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措施試點工作,牽頭制定縣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使用規劃;統籌基金安排使用的綜合平衡和投資計畫管理;編制縣級財政建設性資金年度計畫,負責縣政府建設資金及資產管理;負責企業債券管理有關工作;協調開展公司上市融資諮詢服務;推進各類基金和債券的發行融資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對口聯繫市發改委服務業科(結構科)、財金科。
城環股提出城鎮發展、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環境協調發展以及全社會節能減排的重大戰略和政策;組織擬定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措施並協調實施;銜接平衡能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規劃、計畫;負責全縣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工作,承辦建設項目能耗評估和審查工作;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負責相關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有關事宜;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CDM)工作;負責碳減排交易權項目的組織申報與實施;承擔本縣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有關具體工作;負責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綜合分析交通運輸運行狀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負責鐵路專用線及煤炭集運站建設及交通運輸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有關事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對口聯繫市發改委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城環科)。
對外聯絡辦負責與省廳、局部門交流溝通;負責與有關縣政府駐省機構的網路聯繫;負責與省各新聞媒體保持經常聯繫;負責與柳林籍在省人士保持聯繫,為柳林縣企業在省設立的辦事機構提供服務並溝通聯絡。掌握國家、省巨觀信息和政策方向,爭取國家和省更多的優惠政策、項目建設來我縣落地;負責為我縣引進各類資金、項目和技術服務;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財務股負責機關財務管理;負責上級資金撥付使用;負責財務報帳;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物價檢查所負責對本縣境內所有國家機關、事業、企業單位收費及價格行為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國家、省、市駐本縣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壟斷行業的收費及價格行為的監督檢查;負責受理並查處行政事業性收費舉報案件。對口聯繫市物價局價格監督檢查分局。
市場價格檢查所組織開展全縣市場價格監督檢查工作(除行政、事業、企業以外的城鄉批零、賓館、旅店、藥店、餐飲業、修理業、交通運輸業、幼稚園等);負責全縣除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以外的交通運輸業和進入市場的商品成本監審和價格制定工作;受理並查處各種市場價格舉報案件;負責全縣主要農產品、工業品、服務業的市場價格監測工作,按時收集整理上報采價信息、報表;做好全縣各行業“星級”和“雙信”評定及管理工作;完成好局領導交辦的隨機性任務。對口聯繫市物價局市場價格檢查所、成本調查監審分局、價格監測中心。
收費管理股組織貫徹和實施好國家、省、市管理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性收費政策;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負責對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和部分重要經營性收費部門頒發《收費許可證》,並配合財政部門抓好全縣行政事業單位收費年檢工作;負責對亂收費的治理,落實好國家、省、市取消的收費項目,配合有關部門認真抓好減輕企事業單位和農民負擔工作;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上級物價部門的委託負責制定、調整分工管理許可權內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按照收費管理許可權,負責對物業小區、公用事業收費等新興行業收費標準的制定和管理;搞好調查研究,為上級制定收費政策和標準提供決策依據;負責抓好全縣各類培訓班、社會力量辦學等類型的收費管理、指導、監督,協助管理全縣各部門的非商品收費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協調收費矛盾,仲裁收費糾紛,解決收費中的問題;配合市物價局對水、氣、熱等重要商品價格的調定價、成本核算工作;負責對申請省、市價格調節基金的項目庫存、審核、上報、監督使用工作,及本縣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管理、使用;完成局領導交辦的隨機工作。對口聯繫市物價局市價格管理科、服務價格科、成本調查監審分局、市價調辦。
價格認證中心接受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和仲裁機構的委託,對刑事、民事、行政、經濟等案件中涉及的各類標的進行價格鑑定;接受當事人委託,對訴訟案件中涉及的各類標的進行價格認證。接受當事人委託,進行價格糾紛調解;接受市場主體提出的各類有形無形資產、各種商品和服務價格認證。主要包括依法對國有資產、房產、地產的認證,對抵押物、拍賣物、留置物、應稅物等物品價格的認證;完成局領導交辦的隨機性工作。對口聯繫市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
煤炭價格稽查隊負責對全縣涉煤單位徵收煤炭稽查管理費;完成局領導交辦的隨機性工作。對口聯繫省煤炭價格稽查隊、市煤炭價格稽查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