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負責區人民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三)協助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人民政府、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十二)辦理區人民政府和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負責辦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的文電。
(二)負責區人民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三)協助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人民政府、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四)研究區直各部門及有關單位請示區人民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區人民政府領導同意審批。
(五)根據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或辦理檔案的需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有關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區人民政府領導決定。
(六)督促檢查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對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及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及時向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七)協助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要區人民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收集、編輯、報送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參閱的信息資料。
(九)負責區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協助處理區直各部門、各有關單位以及各街道辦事處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負責區政務服務、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協調全區政務服務、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推進行政審批項目集中辦理,組織區級各職能部門為社會公眾和行政管理相對人辦理行政許可事項與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及相配套的管理與服務事項; 協調、規範和監督管理各部門在區政務服務中心的政務服務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區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規則。推進區、街道、社區三級政務服務網路建設。對全區行政審批事項實行目錄管理;受理行政審批的相關投訴。
(十一)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務工作,為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服務。
(十二)辦理區人民政府和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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