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簡介
柳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為市人民政府直屬正處級特設機構。市人民政府授權市國資委代表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
市國資委的監管範圍是市屬企業(不含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
劃入職能
一、劃入的職能
(一)市經濟委員會的指導國有企業改革和管理的職責。
1、研究擬訂國有企業改革的方針、政策和企業體制改革方案,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研究發展大中型企業和企業集團的政策、措施,指導國有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
2、草擬企業國有資產監管的規範性檔案。
3、組織實施兼併破產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再就業工程。
4、指導國有企業的管理工作;指導國有企業法律顧問工作。
5、研究提出國有企業向外商轉讓資產、股權、經營權的政策措施並實行監督。
(二)市財政局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部分職責。
1、根據市人民政府委託起草有關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規範性檔案。
2、負責監繳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金收益。
3、調查研究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重大問題以及國有資本金的分布狀況;擬訂國有資本金保值增值的考核指標體系;研究提出國有資本金預決算編制和執行方案;組織實施國有資本金權屬的界定、登記、劃轉、轉讓、糾紛調處等。
4、負責企業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指導資產評估業務;擬訂國有企業清產核資的方針政策以及有關制度和辦法;組織實施所監管企業清產核資、資本金權屬界定和登記工作;組織實施所監管企業績效評價工作。
(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擬訂市屬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審核市屬國有企業工資總額和主要負責人工資標準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是
(二)代表市人民政府向部分國有大中型(含國有控股)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通過法定程式對所監管企業領導人員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管理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四)通過統計、稽核等方式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建立和完善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
(五)根據市人民政府委託,起草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範性檔案,擬訂管理制度;依法對縣(區)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六)負責對市直轉制為企業單位的國有資產進行監管,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七)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