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維喜案

林維喜案

林維喜案,是一件在1839年發生在清朝領土、由英軍鬧事引起的事件,為引發第一次鴉片戰爭的導火線。

林維喜案是一件在1839年發生在清朝領土、由英軍鬧事引起的事件,為引發第一次鴉片戰爭的導火線。
林則徐虎門銷煙使英國煙商難以再到廣州從事鴉片貿易,所以英國商船皆聚泊在香港九龍尖沙咀一帶海面。五月十七(1839年6月20日),英國商船卡納特克號及曼加勒號之水手上岸酗酒,和尖沙咀村村民發生衝突,搗毀一座神龕,引發鬥毆,結果村民林維喜重傷不治。。
義律趕到出事現場,為掩飾真相,他指使另一村民劉亞三給予死者家屬一千五百元,換取隱瞞林維喜死因。林則徐覺得案件可疑,於是命新安縣知縣梁星源查辦,結果真相大白。林則徐要求義律交出兇手,但義律以領事裁判權為由,同意賠償死者家屬,但拒絕以一人抵死,並要求私自開審兇手。
林則徐委託美國醫生伯駕和袁得輝合譯瑞士法學家艾默瑞奇·德·瓦特爾的著作《萬國公法》,查明義律根本沒有治外法權。七月初四(1839年8月12日),義律在英船上開庭,對五名兇手輕判罰金和監禁後,便送回英國監獄服刑,事後才通知中國官方。
8月15日林則徐下令禁止一切貿易,派兵開進澳門,更進一步驅逐英人出境,停止供應英人食物,撤其買辦、傭工。不久英人撤離澳門,寄居於貨船上。9月5日義律派傳教士郭士立與林則徐進行談判,要求解除禁令,恢復正常貿易關係。為林所拒。下午兩時,義律發出最後通牒,林仍不理。三時,英國軍艦向封鎖的中國船艦正式開火,但這僅只是小型衝突。武裝衝突之後,雙方恢復貿易,因為鴉片來源減少,價格飆升。11月英國軍艦與中國水師陸續發生武裝衝突,林則徐報告朝廷稱“七戰七捷”。
1840年初林則徐正式封港。同年2月,英國政府任命懿律和義律為正,副全權代表,懿律為英軍總司令。4月,英國議會正式通過發動戰爭的決議案。5月英國軍艦雲集珠江口,戰力大增,衝突已不可避免。此事最後成為鴉片戰爭的導火線。開戰之前,義律曾向林則徐提出了各種解決糾紛的方案,但林則徐一概不予理會。5月9日晚上,林則徐派火船10艘主動出擊,擊毀英船11艇。義律則驅船北上,猛攻廈門,揭起鴉片戰爭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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