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1915年,林紹棠調任廣東討逆軍第二軍司令部參謀長,隨同李烈鈞、林虎等討袁驅龍(龍濟光),兼任廣東陽江縣縣長等職,先後克復恩平、開平、陽江、湛江、高州、雷州等十餘縣。1917年10月充任高雷鎮守使署參謀長及江門警察廳廳長,兼任粵軍總司令部五邑(廣東西江)辦事處參謀長,江門警察廳廳長等職。1922年3月任陳炯明派駐江門行營主任。同年6月,陳炯明背叛孫中山後,辭職赴香港隱居。1926年10月返回廣州,聘任國民革命軍第四軍廣州留守處高級參謀等職。1927年7月任南京中央陸軍軍官學校籌備處委員,協助主任陳銘樞辦理南京復校事宜。1928年初任南京中央陸軍軍官學校第七期考試委員會委員長。1930年初,任財政部淮皖鹽務緝私處主任。1931年12月任陸軍第19路軍第78師參謀長,1932年“一.二八”淞滬抗戰,林紹棠在最前線指揮三旅之眾,屢挫敵鋒。“七七”抗戰,應薛岳之召,在第九戰區長官司令部充機要室少將主任,高級參謀室參謀等職,參加第一、第二、第三次長沙會戰。抗日戰爭末期任第九戰區司令長官部軍法總監部軍法執行官等職。
現況
1945年11月退為備役。1946年11月當選出席制憲國民大會代表,後辭職遷移香港寓居。1957年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