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林炳章(1874~1923年),字惠寧,侯官縣(今福州市區)人,林則徐曾孫。
經歷
清光緒二十年(1894年)恩科進士,特點翰林,後累遷至翰林院編修。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委為欽差大臣,回閩考察憲政,行轅設於文忠公祠,極一時重振門風之盛。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投資10萬元,興建福州電力公司。翌年,任福建師範學堂副監督;不久,轉任福建高等學堂監督,兼任“去毒總社”社長,負責組織戒除鴉片煙毒。後赴北京任郵傳部丞參。辛亥革命後,出任福建軍政府鹽政督辦。民國3年(1914年),主持興辦福州市政及水利。炳章疏浚西湖,興建公園;開拓鼓樓至大橋頭7.5米寬的三合土幹道和幾條支路;收回西湖被占土地;倡議重修《西湖志》。民國5年,任福建省財政廳廳長,至民國7年秋辭職。民國9年5月,出任閩海關監督,集資40萬元,在夏道開辦實業公司,生產酒類、皮革等。民國11年10月間,再任福建省財政廳廳長。後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