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況
林岳社區黨委共有黨員218名,其中南社經濟社黨支部14人,南福經濟社黨支部47人,東沙經濟社黨支部18人,街頭經濟社黨支部14人,西一經濟社黨支部15人,西二經濟社黨支部30人,西三經濟社黨支部14人,閘口經濟社黨支部10人,墨盆經濟社黨支部21人,西步經濟社黨支部20人,大塘經濟社黨支部10人,永成經濟社黨支部7人,經聯社黨支部13人。
林岳社區居委會共有居民代表100人,其中南社10人,南福16人,東沙10人,街頭6人,西一10人,西二12人,西三7人,閘口7人,墨盆7人,西步6人,大塘5人,永成4人。
林岳社區經濟聯合社共有股東代表111人,其中南社經濟社10人,南福經濟社17人,東沙經濟社12人,街頭經濟社6人,西一經濟社10人,西二經濟社13人,西三經濟社7人,閘口經濟社9人,西步經濟社7人,墨盆經濟社7人,大塘經濟社6人,永成經濟社7人。
經濟數據
集體經濟組織總收入7888萬元,經聯社純收入2191萬元,經濟社純收入3838萬元,分紅人口8698人,人均股份分紅3733元。
機構職責
林岳社區黨委職責
1.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憲法、法律,執行街道黨工委和社區黨員大會的決議。
2.討論決定社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
3.領導居委會、經聯社、社區服務中心、群團組織和社會組織,支持和保證其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各自章程行使職權。
4.負責居委會、經聯社、社區服務中心、群團組織和社會組織的幹部和工作人員的管理監督。
5.發展黨員並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和監督。管理黨員志願服務隊。
6.做好黨員民眾的思想政治工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林岳社區居委會職責
1.宣傳、貫徹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落實社區黨總支部和社區居委會作出的決定和布置的工作,反映社情民意,維護居民合法權益。
2.召集居民會議和居民代表會議並報告工作,貫徹執行居民會議、居民代表會議的決議、決定。
3.管理居委會所有的辦公場所、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設施等非經營性資產,編制並實施社區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管理社區行政財務。
4.監督和支持社區社會組織,尊重和支持經聯社和其他經濟組織依法獨立進行經濟活動。加強對經聯社、經濟社的資產管理監督。
5.編制並實施社區建設規劃,按照規劃修建道路,加強社區文化活動場所的硬體建設,搞好社區基礎設施建設。做好市政、三舊改造、三防工作。
6.發展公共事業,搞好公共衛生,保持社區環境整潔,對居民進行健康教育,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7.排查不穩定因素、依法調解民間糾紛、加強治安防範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維護社會治安和生產生活秩序;協助做好矯正和特殊人員的幫教及監管工作。負責管理治安隊。
8.負責社區學校、幼稚園的管理工作。
林岳經聯社職責
1.接受社區黨總支部領導和監督,服從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指導和管理,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範圍內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2.制訂本社經濟發展目標和規劃,合理開發利用資源,發展集體經營項目,壯大集體經濟,促進集體和成員收益的增長。
3.依法經營管理屬於本社集體所有的經營性資產和由本社使用的國家所有的資源性資產,保護本社集體資產安全。按照集體資產管理交易中心各項規定組織和實施集體資產的發包、出讓、租賃等經營管理。
4.建立健全財務管理、收益分配、工程項目招投標、承包契約管理、財務公開和民主理財等制度。落實民主議事程式,接受社區各類組織和民眾監督。
5.做好資產收益分配、契約文書等檔案管理,在保障社區行政運作經費和公共服務所需資金的前提下,搞好本社股份分配和福利。
6.做好企業管理、租金收取等管理工作。
7.協助社區居委會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8.協助居委會做好治安、計生、民政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