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滾燈舞以“拖、戲、晃、擺”為主體動律,形成燈為人舞,人為燈轉,生動活潑、祥和喜慶。充分表現人民民眾對“團、圓、亮”的美好心愿。滾燈舞表演時,打擊樂起著貫穿,烘托、連線之作用,它由鼓、大鑼、大鈸、馬鑼、小鑼五件擊樂組成。鼓(冬)音色熱烈、厚實;大鑼(廣)音色深厚,奔放;大鈸(且)音色穩健,明快;馬鑼(得)音色開朗、活潑;小鑼(太),音色清脆、悅耳,合奏起來是一個較為完整的擊樂音響體,獨奏時又可充分顯示擊樂本身的特點和性能。建國五十多年來,滾燈舞無論在表演形式,道具運用和內容上都有了新的突破和發展,一九五七年滾燈舞赴京參加了全國農村民間藝術匯演,受到黨和國家領導人周恩來總理,朱德委員長的親切接見和讚揚,併合影留念,一九八六年松滋滾燈舞又在全國三民(民歌、民樂、民舞)調演中,榮獲創作表演二等獎。一九九二年參加湖北省黃鶴美育節獲表演一等獎。相關器具
一、由能轉動的木輪、滾把、滾軸和一方一圓的花燈構成滾燈;二、燈架:木質燈桿把柄,長約102公分,圓木盤兩個,真徑約18公分,小木輪一個,直徑約18公分;
三、西瓜燈:長約13公分、高15公分、直徑為13公分,支架、底板長約27公分、寬8公分,底板上的圓木軸心高約20公分、直徑為3公分,圓木與底板之間的高度為10公分;
四、六角燈:高24公分,燈上圓口直徑約9公分,燈口直徑為4公分;
五、樂器:花鑼、長錘、大收頭、小收頭、亂錘、滾頭子、鼓、大鑼、大鈸、馬鑼、小鑼。
基本特徵
一、“滾燈舞”是根據松滋自古已形成“正月十五鬧花燈”玩“滾燈”的傳統習俗演變而來的,一般都在元宵節前後進行,它具有民間習俗的傳承特徵。二、“滾燈舞”的歌詞選用“團”、“圓”、“亮”,如“滾燈舞來亮堂堂”、“滾燈舞來團團轉”、“滾燈舞來圓溜溜,滾起燈兒向前走,滿街滾來滿村游,滾起花燈慶豐收”。踏歌起舞,歡快祥和,體現了人們對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嚮往,極具喜慶特徵。
三、“滾燈舞”的主要鏇律選自於松滋民歌《紡紗調》,隨著時間推移,人們記住了既動聽又上口的“滾燈歌”。“燈舞”集歌、舞、樂於一體。因而它具有綜合性特徵。
四、“滾燈舞”選自別具一格的松滋鄉土擊樂音響,特別是馬鑼起著指揮、協調作用,並貫穿於整個舞蹈的始終,鑼鼓點譜主要有:花鑼、長錘、大小收頭、亂錘、滾頭子等,演奏時隨舞蹈的變化而變化,時輕時重,快慢交替,節奏鮮明,氣氛熱烈,使整個舞蹈場面更富活力,具有濃厚的鄉土特徵。
五、“滾燈舞”對於表演者的人數和場地極為靈活,既適於舞台演出,也適於廣場演出,而且可根據表演場地的大小確定演員的人數,因而它具有多元特徵。
六、“滾燈舞”舞蹈通過表演者採用“推、拖、戲、晃、擺”等動律,加之大小“圓場”,形成燈為人舞,人為燈轉的場面,因而極具審美特徵。
主要價值
1、滾燈,是花燈藝術之一,史藉多載燈節起源於漢、隋、唐就有民眾性觀燈遊樂活動,至寧以後益盛。“滾燈”流傳至今,具有見證荊楚文化傳統的獨特價值。2、松滋自古就有正月十五玩“花燈”、“滾燈”的習俗,鄰里鄉親以此方式相互拜新年、送吉祥、增進友誼、生產互助,有一定的民俗價值。
3、“滾燈舞”無論從道具還是服飾,都極富民族性和地域性,而且舞蹈性強,畫面多變,因而它具有一定的美學價值。
4、“滾燈舞”以舞宣情,舞以盡意,表現了人們追求“團”、“圓”、“亮”美好生活的願望,構成了松滋民間舞蹈在內容與形式上的統一,使自娛與表演相結合,它促進了社會交往,增進友誼,聯絡感情,對構建和諧社會有一定的現實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