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領導
局 長:高允礎
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主管規劃、人事、財務、防汛防台、辦公室等工作,兼管水務經濟、水務經濟計畫、目標管理等工作。
副局長:姚向群
分管排水、行政工作。分管排水規劃、建設和管理、監察、綜合治理、安全、保密、衛生、體育、政策網路,計畫生育、科普、檔案、職教等工作。
副局長:陳 波
分管防汛防台、街鎮水利工程建設工作。分管城鄉水利規劃、建設和管理、河道整治、防汛防台、綠化、水資源、水務信息管理等工作。
副局長:張錦忠
分管供水等工作。分管供水規劃、建設和管理、勞動工資、企業改制、審計、統計等工作。
行政職責
1、貫徹執行有關水務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區實際,研究制定貫徹執行的意見、辦法和方案,並組織實施。
2、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負責編制本區水務專業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區水功能區劃;起草編制本區防汛、水資源保護利用、水環境治理等規劃。
3、負責本區水資源(地表水、地下水)的統一管理和保護;負責制定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和調度方案並監督實施;核發排水許可證、臨時排水許可證、地表水取水許可證;審批臨時排水許可證(施工);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負責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負責徵收水資源費;負責用水計畫指標的核定或批准;審核建設項目節水設施設計方案。
4、負責本區防汛抗旱工作,承擔區防汛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5、負責本區水文工作,組織實施水文水資源監測、水文測站建設和管理,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水文情報預報。
6、負責水利、供水、排水行業的規劃、工程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並實施水務工程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管理;負責自建排水設施接入公共排水系統建設計畫的審批;負責臨時停止供水或者降低水壓、自建設施供水管網與公共供水管網連線的審批;負責原水、公共供水設施改裝、遷移或者拆除的審批;負責水利工程開工、重要排水設施保護範圍內施工、供水工程建設、臨時封堵排水管道的審批;負責組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的審批;負責水平衡測試、冷卻塔使用登記和測試、計畫用水單位選用節水型便器水箱和配件、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供水和節水設施工程竣工驗收的備案工作;負責本區水務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城鎮建設中涉及水務設施配套的協調工作;參與對水務資金使用的管理。
7、主管本區河道、江湖水域整治及其岸線、堤防的管理和保護(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區),並組織實施;負責河道規劃藍線劃示;負責填堵河道的初審;核發河道臨時使用許可證;負責堤防上建設工程驗收的審批;負責河道管理範圍內設定或者擴大排水(污)口、建設項目及其施工方案的審核,以及建設項目驗收的備案工作;負責利用河道堤頂或者平台兼做道路的審批;負責在河道管理範圍及堤防安全保護區內從事有關活動的審批;負責在河道管理範圍及堤防安全保護區內從事有關活動的審批;負責在海塘、堤防上破堤、開缺或者鑿洞施工竣工驗收的備案工作;負責採伐護堤護岸林木的審批。
8、負責本區農村水務工作,組織、指導並實施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負責占用農業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設施的審批;會同區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水土保持工作;會同鎮、街道和園區實施農村及小集鎮的供水、排水設施建設和管理。
9、監督檢查水務管理有關規定的貫徹落實情況,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上海市供水條例》、《水利工程建設程式管理暫行規定》、《上海市取水許可制度實施細則》等水務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依法採取行政強制措施、實施行政處罰。
10、協調發生在本區範圍內及周邊區域的水事糾紛,負責協調水務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11、研究制定水務發展的重大技術進步措施,組織水務重大技術攻關;組織實施國家有關水務技術質量標準和規程、規範,承擔地方標準的起草。
12、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1、辦公室
參與編制水務建設、經濟工作的計畫、規劃,負責局系統年終總結彙編,擬寫局行政工作的有關材料;協助局分管領導抓好安全、衛生和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局行政工作的督查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的協調工作、局機關院子內的安全工作,做好局機關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車輛的調度、保養管理工作;負責全局系統的文書檔案管理工作,按規範標準做好局檔案室檔案的歸檔和管理;負責全局性會議的會務工作和日常接待工作;負責松江水務熱線、水務網站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顧智輝
2、組織人事科
負責編制加強基層黨支部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的長遠規劃、年度計畫,起草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階段性工作小結和年度工作總結;按照局黨委的意圖協助分管領導指導企事業單位加強黨支部建設、做好黨員發展和黨員管理工作;協助局分管領導做好局管幹部的管理工作和後備幹部的培養、選拔、考察、管理工作;負責勞動人事、工資、福利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局專業技術人員(含幹部、職工)的職稱評聘、管理和幹部職工的崗位技術培訓、考核、獎懲等具體工作;負責全局黨員的統計工作和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離休幹部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夏秋新
3、規劃和工程管理科
負責編制全區水務建投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寫有關專題規劃報告,起草水務工作的階段性總結和年度工作總結;負責編制全區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和農橋建設改造的年度計畫,報局、區領導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農田水利計畫項目和農橋建設、改造方案的設計、施工圖的審核、工程質量進度的監督檢查,並組織竣工驗收;負責農田水利計畫項目工程和農橋建設、改造工程的預、決算審核,按施工進度向區財政部門請款;負責水利建設工程統計編報和工程資料檔案彙編整理工作;根據全區水利建設規劃,負責編報水利基建和松江城區、工業區、佘山國家旅遊度假區防洪除澇工程建設計規劃,參與工程實施方案的編制和協調管理;參與制定本地區水利工程(含農村橋樑)管理的有關現定;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張全民
4、河道和水資源管理科
負責編制全區河道整治、管理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經批准後協助分管領導組織實施;負責《上海市河道管理條例》及其它有關水法規的宣傳工作,開展經常性的河道調查、研究工作,收集和彙編有關資料,起草與國家水利法規相配套的區河道管理有關實施辦法,經批准後抓好實施;負責編制全區水資源保護、利用、開發和水質調度的方案,經批准後協助分管領導組織實施;按照區河道整治建設規劃的要求,負責抓好松江城區和全區市、區級骨幹河道的整治、管理工作,協調指導檢查鎮村級河道的整治、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河道整治、管理有關情況的統計上報、做好相關資料的整理、歸檔、保管和有關信息的報導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鍾留余
5、給排水管理科
負責編制全區供排水系統建設總體規劃(草案)、區域規劃(草案);負責全區排水許可證的審核和發放;負責供排水設施建設年度計畫的編制並協助分管領導組織實施;審核全區各鎮(街道)及企、事業單位自建供排水設施的建設方案,進行業務指導,並對供排水設施建設情況進行檢查;負責對全區供排水行業的日常監督管理和考核;負責有關供排水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負責本轄區內供排水項目建設情況的統計及編報;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供排水行業相關工作。
負責人:陳波
6、財務科
負責全局水務經濟發展情況的調研工作,編制水務經濟發展年度計畫,起草年度經濟考核管理方案和激勵措施;負責編制機關年度預算和年度決算,做好日常財務報表和記帳工作;負責檢查局屬單位財務制度落實情況,並指導局屬單位財務人員提高業務水平;負責會計資料的管理,按規定標準做好會計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負責局屬單位年度經濟指標完成情況的審核工作,確保指標考核的準確性;做好基層單位經濟指標的統計和編報工作;負責對局屬單位有關經濟活動中的重大事項進行專項審計,並向局領導或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審計調查結果;對局屬單位資金收支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以及賬務處理的正確性進行嚴格監督,定期進行審計調查;負責做好區有關部門對局屬單位的年報、年檢等工作的布置和傳達,並做好匯總工作,按時向有關部門提供相關信息;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郭春峰
7、紀檢監察室
負責編制全局監察工作的長遠規則和年度計畫,起草階段性工作總結、年度工作總結及其它監察工作方面的材料;負責局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黨的政策以及上級的規定、命令等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調查各類違紀、違規案件,按監察文書規範做好相關資料,並提出處理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全系統廉政建設和行政監察工作的宣傳教育工作;協助分管領導做好全系統廉政建設和監察工作的檢查考核;做好信訪接待工作,同時做好保密工作,保護舉報人和證人不受侵害;建立並做好紀檢、監察檔案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負責人:林傑
8、區防汛辦公室(掛靠區水務局)
負責編制全區防汛防台及抗災預案和防汛、防台及搶險救災演練方案,並協助組織實施;負責全區防汛安全檢查,督促、指導有防汛任務的單位做到思想、組織、物資、措施四落實,協助做好全區防汛幹部的業務知識培訓工作;加強汛期值班,主動與氣象、水文等部門的聯繫溝通,及時掌握汛情及氣象信息,及時向上報告、向下傳達相關信息;負責起草防汛防台工作總結,做好防汛防台及搶險救災統計、上報工作,收集防汛防台及搶險救災有關資料並整理、歸檔;做好防汛宣傳報導工作;負責區防汛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負責人:范磊
9、黨群工作科
負責編制黨務工作包括宣傳工作、基層政治思想建設、精神文明建設、企業文化建設的長遠規則、年度計畫、起草黨務工作的階段性小結和年度工作總結;了解掌握全系統幹部職工的思想動態,適時提出加強企事業單位思想政治建設、做好經常性職工思想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協助局分管領導推進企事業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和企業文化建設;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宣傳報導工作;負責統戰工作;協助局分管領導了解掌握民眾團體建設情況,指導民眾團體圍繞黨委中心工作開展活動;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負責人:姚金華
聯繫方式
聯繫地址:松江區普照路9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