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解放初期,松林鄉屬儋縣第四區,區公所在光村。
1957年屬木棠鄉,1958年屬木棠公社。
1975年未木棠公社和光村公社各劃出4個生產大隊,成立一個新公社,由於該公社境內有本市著名的風景區“松林嶺”(儋耳山),故名“松林公社”。
1983年底取消公社體制,改為松林區。
1987年初,改區為鄉。1997年,面積72平方千米,人口1.4萬人,轄扁敦、譚樂、歐宅、神沖、沙井、長老、大老、周坊8個村委會。
2002年撤鄉,沙井、歐宅、扁墩、大老4村併入光村鎮,神沖、周坊、譚樂、長老4村併入木棠鎮。
地理環境
松林位於海南省儋州市北部,瀕臨北部灣,與臨高縣新盈港隔海相望。鄉政府距市政府所在地那大鎮約60公里。地理坐標為北緯24°49′、東經109°24′。地處變質岩和玄武岩台地,平均海拔23.6米。屬熱帶季風氣候,年平均降雨量2029毫米。年平均氣溫26.9℃,一月份平均氣溫20℃,七月份平均氣溫29℃。有公路接那(大)乾(沖)公路。
經濟文化
該鄉農業主產稻穀、番薯、芝麻和豆類,濱海附近的農村部份農民兼營漁業。全鄉有國小14間,教職工82人;衛生院1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