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東至縣林業局屬於縣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擔負著東至縣區域內的林業生態規劃建設、林業產業指導與管理、野生動植物保護、森林病蟲害防治和森林資源保護等重任。全局共設辦公室、計財股、林業工作總站、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項目辦、林政資源管理工作站、農村能源辦公室、退耕辦、森林公安局等10個股室。下轄國有三雷林場、右江林場、那么林場和木材公司4個機構。
部門職取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督辦等工作;承辦宣傳、信息、安全、檔案、保密、接待等工作;協調應急、維穩、信訪工作;承辦有關林業規範性檔案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審核工作;草擬機關各項議事規則和工作制度;牽頭組織承辦本局行政審批相關工作;指導、組織辦理有關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管理局機關財務、財產、房產等日常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局黨組管理的領導班子考核和領導幹部選拔任用等具體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檢查督促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二)計畫財務股
草擬全縣林業發展的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和扶持意見,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實施;監督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的使用;組織、協調和指導林業投資、融資、政策性林木保險、林業非稅收入征管及林業財務會計管理;編制和組織實施部門預算;負責管理、指導全縣林業統計、項目績效評價;指導機關國有資產管理;監督管理縣級林業國有資產、林業基金和林業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
(三)林政股(林政資源管理工作站)
貫徹執行林業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落實全縣森林資源的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林業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實施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和動態監測;負責森林資源數據的統計和管理,編制森林採伐限額、森林經營方案;指導、監督全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指導全縣木材檢查站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木材經營(加工)企業的審核、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林地和野生動植物的保護管理工作及征占林地的審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指導和監督全縣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調處工作,協調和處理鄉(鎮)際林木林地權屬爭議案件;承擔本級林業行政應訴、行政複議、聽證及法律諮詢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組織指導、監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針政策的落實;組織擬訂全縣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組織實施並監督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及林權交易、流轉、保護工作。
林政法規股
負責林業法制工作。組織開展法制宣傳,監督管理林業行政執法,負責林業行政案件案卷審核;承擔行政應訴、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及組織重大林業行政案件聽證會相關工作;負責鄉、鎮林業站及木材管理站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林業行政執法人員及經營加工人員的法制培訓工作。負責木材經營加工管理工作。負責經營加工許可證的核發、年審及換髮證工作,規範全縣木竹經營加工秩序;負責木材運輸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工作,以及縣內運輸證的核發工作。
森林植物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股
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在國家、省、縣自然保護區的區劃、規劃原則指導下,組織、指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殖、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負責瀕危物種進口管理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木材、珍稀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出口審核、申報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濕地保護和有關國際公約的履行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及預測預報工作;承辦有關植物新品種保護、管理的有關工作;管理監督林業生物種質資源、林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工作;承擔全縣野生動植物的重大違法行政案件的查處及全縣野生動植物的違法行政案件的查處協調、督促工作。負責組織監督國有林場、苗圃對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法規的執行;負責對國有林場、苗圃基本建設項目的審核報批;編制本縣國有林場、苗圃中、長期生產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國有林場經營方案的編制,並監督實施;指導開發利用林場資源;指導森林公園、森林旅遊業發展建設;監督國有林場生態林建設和保護,組織、審核和報批國有林場年度限額採伐的下達和實施檢查。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主要職責
東至縣林業局 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縣關於林業建設的方針、政策,並負責監督實施。
(二)負責擬定全縣森林生態環境建設和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以及國家、省和市重大林業工程建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開展生態環境建設和國土綠化工作;組織實施“十五”林業發展規劃,組織、指導、監督植樹造林、封山育林、退耕還林、義務植樹和城鄉綠化工作;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負責林木種苗的生產、經營管理;負責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及基層林業站的建設和管理。
(四)負責全縣森林資源的管理;組織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監督檢查全縣森林採伐限額和木材生產計畫的執行;負責監督林木、竹林的憑證採伐和運輸;負責林地、林權管理,並依法對徵用、占用林地進行初審;負責全縣木竹檢查站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全縣木材(含竹材)行業管理,監督和管理全縣木材經營加工單位。
(五)組織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根據國家和省、市自然保護區的區劃、規劃原則,提出新建森林生態、濕地生態和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議;組織指導全縣濕地保護工作;負責瀕危物種進出口及國家和省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產品進出口的申報,負責獵槍彈具和狩獵的管理。
(六)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負責全縣森林公安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森林病蟲害防治及檢疫工作。
(七)負責全縣林業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監管國有林業資產,審核或申報林業重點建設項目。
(八)負責全縣森林分類經營工作;指導各類商品林的培育和開發利用。
(九)負責全縣林業科技、教育工作;負責全縣林業隊伍建設;負責全縣林業外事與國際林業技術交流與合作;負責全縣林業外資項目的實施和管理。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基本情況
(一)林業資源現狀
根據2009年度森林資源二類調查,全縣土地面積358.9萬畝,其中林地面積220.9萬畝,占全縣土地總面積的61.5%,非林地面積138萬畝,占全縣土地總面積的38.5%。全縣森林覆蓋率53.37% (含灌木林)。
(二)林業隊伍情況
我縣林業局現有在職幹部職工68人(核定行政編制32人,在編33人;核定事業編制39人,在編35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33人,非專業35人,大學本科以上學歷14人,大專學歷47人,中專和高中以下學歷7人;35歲以下人員18人,35-50歲45人,50歲以上5人。全縣共有10個鄉鎮林業工作站,人員編制有32名,目前在崗職工有26人,具有林業專業為16人。
二、林業局領導班子分工情況
黃秋菱(局長):領導和主持縣林業局全面工作,主管計畫財務、人事和森林公安局。聯繫那坡鎮。
陸玉三(黨組書記):負責局機關黨建、綜治維穩、信訪、績效考評、農事村辦和駐村指導員工作,分管國有林場、木材公司和木材檢查站。聯繫玉鳳鎮。
黃紹輝(副局長):負責農村能源、退耕和安全生產工作,分管農村能源辦公室和退耕辦。聯繫坡洪鎮、頭塘鎮。
黃艷珍(副局長):負責項目、招商引資、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國有苗圃(種苗)、婦女、計生等工作,分管項目辦、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聯繫洞靖鄉、巴別鄉和那滿鎮。
黃籌斌(副局長):負責營造林、技術推廣、森林資源管理、林權糾紛調處、林業產業、規劃設計、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等工作,分管林業技術推廣站、林政管理工作站、林業設計隊,分管林政站、推廣站、林改辦。聯繫田州鎮。
韋吉烈(紀檢組長):負責森林防火、機關事務及政務公開、紀檢、監察、行業執法監督等工作,協助分管辦公室、防火辦。聯繫五村鄉和百育鎮。
三、林業局是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林業部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林業工作方針、政策,擬定全縣林業管理規章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二)編製造林綠化規劃,制定全縣林業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林業生產,採種育苗,造林撫育,種子檢驗,種苗調運;指導植樹造林,國土綠化;進行深林植物檢疫,森林病蟲害防治;林區道路規劃設計;建立縣級林業技術檔案。(三)組織開展全縣森林資源調查,造林檢驗驗收,林業統計和森林資源檔案工作,掌握全縣森林資源消長和野生動植物種變化情況。(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化人民共和國國土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負責林地、林權管理,處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爭議,保護、管理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查處破壞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案件。(五)推廣林業科學技術,開展林業技術培訓、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等林業社會化服務;為林農提供產前、產中產後服務。(六)組織、檢查、指導全縣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火災撲救方案、森林防火措施;負責全縣森林火災統計,處理火災案件。(七)編制全縣農村能源建設規劃,負責全縣農村能源資源的綜合開發利用及農村能源工作的技術指導。(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收取和管理林業行政事業性收費等。
內設機構
根據職責,縣林業局設十一個職能股(室、局)。
辦公室
人事監察股
計畫財務股(審計股)
林政資源股
森林公安分局
項目辦公室
產業股
造林綠化股
森防站
縣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直屬單位
15個林業站:
大渡口鎮林業站、勝利鎮林業站、東流鎮林業站、張溪鎮林業站、洋湖鎮林業站、 葛公鎮林業站、堯渡鎮林業站、香隅鎮林業站、官港鎮林業站、 花園鄉林業站、木塔鄉林業站、泥溪鎮林業站、昭潭鎮林業站、 青山鄉林業站、龍泉鎮林業站。
6個木竹檢查站:
泉水塘木竹檢查站、查橋木竹檢查站、良田木竹檢查站、
香隅木竹檢查站、 昭潭木竹檢查站、木塔木竹檢查站。
6個森林派出所:
東流森林派出所、張溪森林派出所、洋湖森林派出所、
堯渡森林派出所、官港森林派出所、昭潭森林派出所。
3個國有林場:梅城林場、金寺山林場、香口林場。
1個國有苗圃:東流苗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