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況
山東省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自1995年3月組建以來,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解放思想,改革創新,各項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被譽為"服務大局保穩定、司法為民促和諧、與時俱進創一流的新時代好法院"。2000年以來,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先後榮獲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全國法院系統教育培訓工作先進集體、山東省十佳人民滿意的政法單位、山東省文明單位等榮譽稱號。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為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記集體一等功,山東省委作出了對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予以表彰的決定。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把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作為全國法院系統“大學習、大討論”活動的重大先進典型予以宣傳、學習、推廣,在全國法院系統掀起了“學習東營、爭創一流”的熱潮。2009年4月,中央政法委發出通知,要求各級政法機關向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學習。
重要評價
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是新時期沿著黨指引的方向勇往直前的旗幟,是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的楷模,是服務大局、司法為民、與時俱進、開拓進取的標兵,是全國政法系統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堅定不移地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捍衛者的先進典型。
基本內涵
1、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堅持圍繞中心、服務發展,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務。服務發展是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也是政法機關的神聖使命。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堅持中心工作進行到哪裡、審判工作就服務到哪裡,緊緊圍繞“平安東營”、構建和諧社會、建設新農村、振興發展黃河三角洲等中心任務,加強和改進了審判工作;依法、公正、妥善地審理了企業改革過程中的重大勞動爭議案件,沒有發生激化矛盾、越級上訪和影響企業發展的事件;堅持“訴內維權、訴外服務、雙擁共建”的目標,積極主動地為當地軍隊生產基地和軍人、軍屬排憂解難,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
2、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堅持牢記宗旨、司法為民,全力維護人民權益。司法為民,既是黨的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政法機關的價值追求。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人民滿意為標準,從人民滿意的事情做起,從人民不滿意的問題改起,在立案階段,推行"庭前調解";在審判階段,走“調解多、判決少、抗訴少、申訴少、公信力高”的路子;對經濟困難的當事人緩、減、免交訴訟費;建立執行案件特困群體救助基金、涉訴信訪案件救助金,著力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
3、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堅持銳意改革、勇於創新,推動政法工作不斷發展進步。改革創新既是時代的要求,也是推動政法工作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取得新的發展進步的必然選擇。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堅持以改革求進步、促發展,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步伐,在全國法院系統首家建立了中級、基層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統一管理、統一協調”體制,執行信訪案件連續兩年為零;在全國法院系統首家通過了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實現了法院管理的規範化、標準化。
4、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堅持政治建院、從嚴治院,努力建設一支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的政法隊伍。加強政法隊伍建設,既是黨和人民的要求,也是政法機關履行使命的根本保證。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高度重視隊伍建設,以職業道德建設為重點,強化精神文明建設、法院文化建設,形成"公正、文明、和諧、卓越"的法院精神;探索建立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確保法院風正、氣順、心齊;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實現連續4年幹警“零違紀”。
六個始終
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沈德詠將東營中院的先進經驗概括為“六個始終”:
一是始終把“政治建院”作為首要任務,切實把好法院工作的正確政治方向;
二是始終把服務大局作為重要使命,努力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三是始終把民眾滿意作為目標追求,努力維護好人民權益;
四是始終把維護公平正義作為首要價值追求,努力確保司法公正;
五是始終把改革管理作為基本手段,努力增強法院工作的生機與活力;
六是始終把隊伍建設作為立院之本,為做好工作提供組織保障。
核心價值
東營經驗的核心價值,用高度概括的話來表達,就是“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