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平縣老齡辦

是東平縣老齡辦,工作職責:認真貫徹執行各級黨委、政府有關老齡工作的方針、政策,擬定我縣老齡工作的發展計畫和年度工作意見。 宣傳做好老齡工作的重大戰略意義,調查研究人口老齡化的現況、發展趨勢及對策,為縣委、縣政府制定人口老齡化對策提供決策依據。

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各級黨委、政府有關老齡工作的方針、政策,擬定我縣老齡工作的發展計畫和年度工作意見。
2、組織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山東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的宣傳、實施工作,切實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3、宣傳做好老齡工作的重大戰略意義,調查研究人口老齡化的現況、發展趨勢及對策,為縣委、縣政府制定人口老齡化對策提供決策依據。
4、協調涉老部門和有關部門探索解決城鄉社會養老保障問題和老年福利設施建設問題。
5、組織開展老齡工作方面的重大活動,接受上級老齡部門的業務工作指導;指導、督促、檢查鄉鎮、街道辦事處及其他機關事業單位的老齡工作。
6、組織、指導老年人參與經濟和社會發展,為構建和諧社會發揮餘熱,再做貢獻。
7、組織開展“老人節”系列活動和其他有益於老年人健康的各種文體活動。
8、總結表彰和宣傳推介敬老、養老、老有所為和老齡工作的先進典型。
9、抓好本部門的自身建設。
10、承辦上級老齡工作委員會以及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和相關工作。

內設科室

1、秘書科

負責各類會務組織、接待等工作,帶領辦公室成員認真完成上級部門和本部門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2、事業科

負責《老年人優待證》的辦理、發放,“銀齡安康”工程的督促落實,高齡老人補貼金的發放、管理,老年人維權服務等工作。

3、宣調

組織開展有關政策理論、惠老政策等的學習、宣傳工作,及時總結典型經驗,認真搞好對內對外、對上對下的宣傳報導,精心組織各類先進典型的評選和表彰工作,搞好老齡工作專題調研。

生活補助

一、申領範圍

按照《東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東平縣高齡老人生活補助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東政辦發[2009]20號)檔案精神,凡具有我縣常住戶口,無離退休養老金,年滿95歲以上(含95歲)的老年人(以戶口本、身份證為有效證件),均屬補助範圍。

二、申領程式

1、符合補助條件的高齡老人,按屬地管理原則,持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蓋章的戶口簿複印件或戶籍證明,向戶口所在地的村居提出書面申請,由村老工委進行核實統計,並在村務公開欄進行公示;
2、經公示無異議後,由村委在高齡老人的書面申請上籤署意見並蓋章,連同老人戶籍證明一同報送鄉鎮、街道老齡辦;
3、鄉鎮、街道老齡辦對村上報的申請材料逐一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無誤後由鄉鎮、街道老齡辦主任簽署意見並蓋章,報縣老齡辦;
4、縣老齡辦對享受生活補助金的高齡老人進行抽查,抽查合格的,將統一編入《東平縣高齡老人生活補助金髮放花名冊》,連同老人本人在指定儲蓄銀行開通的賬號一併上報縣財政局。對不符合發放條件的,鄉鎮、街道和村要及時向申請人說明原因,做好解釋工作。

三、發放標準及辦法

1、發放標準:95歲至99歲老人每人每月發放30元生活補助金,百歲及百歲以上老人每人每月發放200元長壽生活補助金。享受生活補助金的老人年齡以周歲計算,從老人95歲(100歲)生日後算起,老人去世後的次月停止發放。
2、高齡老人生活補助金每半年發放一次。縣財政局按照縣老齡辦核准的高齡老年人花名冊,採取“一卡通”的形式,按時足額發放到高齡老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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