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東川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科室職責
建設局機關行政科室職責
(一)建築業管理科
研究制定全區建築業的發展政策和規劃,負責全區建築行業管理和體制改革工作,推動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擬定規範建築市場行為以及工程招標投標、建設監理、建築安全生產、工程質量、契約管理和工程風險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建築業企業、建築製品企業、建築裝飾裝修企業、塔機拆裝、商品混凝土、建設監理單位、工程招投標諮詢單位的資質認證、審批或申報工作,對區外、市外、省外、國外企業入區從事建築業進行審查、註冊登記管理;制訂有形建築市場管理、建築業技術進步、質量管理、安全施工和施工機械、工程竣工備案等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參與全局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管理;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區外工程承包和勞動合作。組織建設行業科技成果的技術鑑定、申報和評獎,組織推廣先進技術,促進技術進步,管理建設行業科技教育和人才培訓;負責建設系統科技檔案、科技情報管理,聯繫建築業的科技和學術團體;負責危房鑑定的有關技術工作,對電梯、建築門窗、太陽能熱水器的安裝、維修進行資質及質量等的行業管理;負責基本建設程式開工報告及有關手續的辦理和對外業務聯繫;負責工程建設標準定額有關工作;負責散水泥辦和牆體改革辦的管理工作;負責新型建築材料、產品的引進、推薦和牆體改革的管理工作;負責局屬各單位的交通安全、建築安全和車輛管理工作。下設4個事業單位、行業管理4個公司:
1、東川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監督參與工程建設各方(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責任主體的質量行為及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使用功能;對建設單位組織的竣工驗收實施監督;出具工程質量監督報告;對竣工工程實行備案管理。
2、東川區抗震辦:對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依法進行抗震設防審查;對抗震加固實施統一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城區的抗震救災工作。
3、安全站:擬定建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制定安全施工和施工機械備案等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局屬各單位的交通安全、建築安全和車輛管理工作。
4、東川區建設監理公司:監理單位受建設項目法人的委託,依據國家批准的項目建設檔案、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監理契約及其他工程建設契約,對工程建設實施監督管理。
5、行業管理4家企業
(1)東川區建築設計院。
(2)東川區第一建築工程公司。
(3)東川區第二建築工程公司。
(4)昆明傑通市政工程公司。
(二)城市管理科
負責制定全區城市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改革措施、技術標準和法規;負責綜合管理全區城市市政(城市道路、橋樑、排水及污水處理、城市照明)公用[燃氣(熱力)]事業;負責指導城建執法監察、市容環境綜合整治、環境衛生及垃圾處理工作;負責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工作;負責城市燃氣(熱力)及器具經營資質、燃氣(熱力)工程建設、器具檢測等行業管理工作;參與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專業規劃工作;負責對市政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企業資質認證預準審批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的組織、指揮、協調和宣傳;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對違法建設管理的相關行政處罰;行使市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對侵占道路和損壞市政基礎設施行為的相關行政處罰權及區人民政府規定的其它行政處罰權;負責組織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責戶外廣告、景觀燈飾、門面招牌、公共張貼欄、宣傳櫥窗的設定規劃、標準的制定和審批管理工作;下設1個參公單位、2個事業單位:
1、監察大隊:為城市美化提供市容、環境衛生管理保障。實施城市規劃、市政工程設施、公用事業、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監察。
2、東川區路燈隊:為城市亮化提供工程設施;負責街道、小區照明設施維護管理。負責局機關辦公區域內電的管護工作。
3、東川區環衛站: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有關城市環境衛生管理的法律法規。負責城市規劃區內的環境衛生管理;負責城市主要街道、廣場的清掃保潔及城市生活廢棄物的收集、清運和處置;負責城市公廁的監督保潔和管理;負責建築垃圾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環衛設施的設定、維護與管理。制定城市環境衛生近遠期發展規劃和公廁建設規劃。
(三)住宅與房地產業管理科(區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
指導及規範房地產市場;制定有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發展規劃;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管理城鎮房屋拆遷和房屋安全鑑定、產權產籍、房產登記發證、房地產買賣、租賃、抵押、交換、贈與、房產測量和物業管理等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房地產中介服務、房屋拆遷、房屋安全鑑定、物業管理等機構的資質認證及其從業人員的培訓、資格認定工作;組織協調房地產業及住宅發展的國際、國內交流與合作;指導和管理全區城鎮住宅建設,組織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管理經濟適用房的實施工作;研究制定全區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針、政策,擬定有關規劃、實施方案及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房改工作,負責審查房改方案和需審批的配套政策;研究制定住房公積金管理的制度、辦法和相關管理措施,綜合、協調、指導並監督全區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管理、使用等業務工作;指導企業的房改工作,組織企業房改試點,研究制定公房租金改革的目標和推進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各地租金改革方案;負責房改宣傳、培訓和信訪工作;承擔區房改協調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擬定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方案及配套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房改工作,協調房改中部門之間的關係;公房出售後的檔案建立及管理;福利分房停止後,協同有關部門擬定貨幣化分房的有關政策;負責房改宣傳工作;負責城鎮物業管理等工作。
下設東川區房地產管理所:辦理東川轄區內的房產產權登記,轉移變更登記,抵押登記;實施產權產籍管理;辦理房屋產權證書;發放房屋產權所有證;實施房產評估。管理和經營城市公房。辦理與房產相關的其它業務。
(四)村鎮規劃管理科
研究制定全區城市發展戰略以及城市規劃、名村(鎮)、城市勘測、城市雕塑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組織編制和監督實施全區城鎮體系規劃;負責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開發區規劃及城市抗震防災、城市給水、城市防洪排水、城市供電、郵電、有線電視、城市交通、城市土石流、滑坡防治、城市園林綠化、環境保護、人防、煤氣、消防等專業規劃的編制、審查、報批及名村(鎮)的立項、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參與國土區域規劃的編制;參與重點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和可行性研究;組織、推動城市規劃設計單位的體制改革;指導全區城市規劃、城市景觀、城市雕塑規劃及實施城市勘察和城市測量工作;組織推動城市規劃的技術進步、人才開發和交流。組織編寫全區城鎮建設發展規劃;指導和推動村鎮規劃的編制、實施工作;負責城鄉規劃設計和“一書兩證”、“準建證”的發放工作;負責城市園林綠化的規劃設計工作;指導城鎮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負責城鎮勘察、測量成果的審核報批工作。下設2個事業單位:
1、東川區城鄉規劃設計所:為城鄉建設提供規劃設計及諮詢服務;承擔城市詳細規劃設計、村莊與集鎮總體規劃,詳細規劃設計、土地利用規劃設計、風景園林規劃設計、市政工程規劃與設計及以上項目相關技術研究與開發。
2、東川區測量隊:承擔控制測量、地形測量、城鎮規劃定線與撥地測量、線路管道測量、市政工程測量、水利工程測量。
(五)政策法規檔案科
負責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負責城建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民主評議行風及承諾服務工作;協同有關職能部門做好企業的改革、改制等方面的工作,並在政策和信息方面為企業提供服務;負責有關專業法律、法規和公共法的普法工作。 組織制訂建設行業的重大經濟技術政策和各項體制改革方案;組織政策調研;編制普法規劃和計畫;負責本行業重要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的起草、審查和報批工作;指導建設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指導建設系統的法制建設和宣傳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的改革和轉換經營機制的工作;會同辦公室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的建議、議案、提案進行辦理。
(六)風景園林科
負責全區風景名勝和城市園林綠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改革措施、技術標準和法規工作;負責風景名勝區的申報審查及有關規劃、保護、建設和管理;負責城市規劃區和風景名勝區內生物多樣性工作;指導全區城市開展創建園林城市工作;負責對從事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設計、施工、監理企業資質的認證審批工作。
負責城市綠化的行業管理;負責宣傳、貫徹落實《昆明市城鎮綠化條例》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負責城市綠化規劃、及綠化普查統計工作。負責審查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改建、擴建的綠化指標達標工作。設定東川區園林綠化中心,即原來的3個事業單位:
1、綠化中心:負責城市公共綠地及行道樹的維護與管理,做好苗圃育苗工作,承接綠化工程的施工與養護;負責人民公園園內設施、環境和綠地的維護與管理;為市民提供舒適、清新的休閒環境;制定公園發展規劃、科普及愛國主義宣傳教育設施建設。
2、城市後山管理辦公室:負責城市後山山林、土地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