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城區體育局

區體育局是負責本區體育事業管理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四)負責擬定本區體育競賽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全區性體育競賽工作;負責組織參加、參與、承辦市級、市級以上的體育競賽活動;負責二、三級等級運動員和等級裁判員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組織、協調、監督全區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負責組織指導體育科研工作。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東城區黨政機構調整設定方案〉的通知》(京辦字[2011]4號)和中共北京市東城區委、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政府《關於東城區黨政機構設定的通知》(東發[2011]16號),組建北京市東城區體育局(簡稱區體育局)。區體育局是負責本區體育事業管理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北京市關於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負責本區體育體制改革,制定本區體育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推動本區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本區體育公共服務,推行全民健身計畫;負責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負責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參與擬定本區體育設施布局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管理與使用。
(三)承擔本區選拔和培養青少年體育後備人才責任;負責組織、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業餘訓練和體育競賽工作。
(四)負責擬定本區體育競賽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全區性體育競賽工作;負責組織參加、參與、承辦市級、市級以上的體育競賽活動;負責二、三級等級運動員和等級裁判員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組織、協調、監督全區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負責組織指導體育科研工作。
(六)研究擬訂本區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培育、引導和扶持體育產業發展,規範體育經營活動。配合區政府相關部門做好龍潭湖體育產業園區的組織實施工作。
(七)負責全區性體育社會團體的資格初審和業務指導、管理工作。
(八)依法承擔本區高危性經營性體育場所的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對以區政府或區體育局名義組織的各類體育活動的安全工作承擔主體責任。
(九) 負責體育外事有關工作,參與組織國際和港澳台間的體育交流。
(十)負責全區體育宣傳工作。
(十一)在本部門職責範圍內加強為駐區中央、市屬單位、駐區部隊和區域內企事業單位的服務。
(十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和日常事務工作;負責外聯與綜合協調工作;負責重要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察督辦工作;負責公文處理、信息、政務公開、提案、議案、檔案、統計、印鑑使用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外事、計畫生育、民族、宗教、僑務、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國有資產管理。
(二)黨委辦公室(監察科)
負責本系統黨的工作;負責組織、宣傳、統戰、老幹部等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政治思想教育和保密工作;指導基層黨支部黨的建設工作;協調本系統工會、共青團和婦聯等民眾團體工作;負責黨委重要檔案的草擬及黨委決定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對擬任科級幹部的考察工作。
負責體育局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民眾來信來訪工作。
(三)民眾體育科
負責研究擬定本區民眾體育發展規劃、政策和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和監督本區各行業、社區開展全民健身活動;負責全民健身的宣傳、調研、總結表彰工作,推進“三級管理,四級網路”的全民健身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負責全民健身服務體系的建設工作;會同相關單位實施區域內機關、事業單位和中國小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負責國民體質測試與監測、國家社會體育指導員兩項制度;負責審批二、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工作;負責社會體育工作的組織建設和體育幹部隊伍的培訓管理;負責本區體育彩票公益金用於全民健身工作部分的分配、使用和監督,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全民健身工程的規劃、建設、管理和監督工作。
(四)體育法制科
負責本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本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審核工作;負責區體育局行政許可、行政審批、社會服務事項及全程辦事代理工作;負責本機關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負責本區體育行政執法工作,監督管理本區高危性體育運動項目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會同民政部門對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個人進行登記審查及相關管理;負責登記、審核全區體育競賽行政審批;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本區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負責本系統的安全監管工作。
(五)青少年體育科
負責擬定本區競技體育發展規劃、政策和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本區青少年業餘訓練項目規劃布局;監督、管理、指導業餘體育訓練和體育傳統學校後備人才的選拔、培養工作;會同教委開展體育特長生升學資格的測試、審核與上報工作;負責本區體育科研、科技成果推廣、運動員科學選材和科學訓練;負責教練員輸送和培訓成績的審核;負責組織教練員業務培訓;組織參加北京市青少年運動會和各類競技比賽活動;負責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審批管理工作;負責主辦和承辦大型體育賽事活動;負責審批二、三級運動員和二、三級裁判員;負責一級運動員和一級裁判員的申報工作。
(六)體育產業發展科
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本區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區域內體育產業的發展,培育體育市場;會同城市規劃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提出區域內公共體育設施規劃與建設的建議,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
(七)人事財審科
負責本系統勞動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機構和人員編制管理、流動調配、招聘、人事檔案管理、職工教育工作;負責機關科級以下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獎懲工作;負責本系統工資福利、人事統計工作;負責本系統崗位設定、職稱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的職稱晉升審核工作;負責科以下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和工資工作;負責本系統財務預決算編審、內部審計、機關日常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本系統國有資產。

下屬單位

區體育局共有下屬事業單位15家,其中全額撥款單位5家:東城區社會體育管理一中心、東城區社會體育管理二中心、東城區第一體育運動學校、東城區第二體育運動學校、東城區青少年業餘體校; 差額撥款單位3家:東城區游泳運動中心、東城區網球運動中心、東城區體育活動中心; 自收自支單位7家:東單體育中心、地壇體育中心、地壇體育館、東城區體育服務中心、東城區體育局後勤服務中心、東城區體育培訓中心、東城區體育科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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