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藏文書法有著悠久的歷史,是祖國藝術寶庫中的瑰麗珍品。據象雄本教文獻記載,距今約3000年時,雍仲本教的創始人“辛繞米沃齊”創製了象雄藏文,叫“達斯奔益”。到辛繞的後代“木秋迪木朱”時期,改進了象雄藏文的書寫法,先後出現了“瑪爾欽”和“瑪爾瓊”字型。公元七世紀中葉,贊普松贊乾布時期,為適應吐蕃社會日趨發展的需要,吞彌·桑布扎學成歸來後,對古老的象雄藏文進行全面的改革,以雅礱語為基礎,統一規範了藏語文,逐步完成了《三十頌》和《音勢論》等八部文法論著,同時參考了天竺的各種拼音字型,確定了藏文的烏金(楷書體)和烏梅(行書體)兩大書體。西藏和平解放以來,包括藏文書法藝術在內的優秀傳統文化得到了全面的繼承和弘揚。印刷技術自唐代從內地傳入西藏後,與本地雕版工藝相結合,在促進西藏歷史發展中起到重要作用。雕刻印版所用的木料,都是秋天採伐剛落葉的樺樹,經過水煮、烘乾、刨制等工序,製成兩面都光滑平整的木板,然後,在木板上刻上藏文。印版刻好後,經過校工校對正確無誤就可以啟用印刷了。木雕印刷不朽不損,光潔細膩,可以長期使用。雕版印刷在西藏文化史上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它起了推動西藏文化發展和繁榮的作用,也起著保留文化遺產和文化交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