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聚焦農村基層,緊盯征地拆遷、工程建設、農村“三資”管理、涉農政府專項資金管理等領域,同時不斷完善涉農信訪排查、領導掛案、聯合處置等機制,加大監督檢查、督辦指導、直查快辦和通報曝光力度。
黨的十八大後,仍有部分“村官”不收手、不收斂。針對這一問題,廣東省紀委5月4日印發《關於開展農村基層黨員幹部違紀違法線索集中排查活動的意見》,部署開展農村基層黨員幹部違紀違法線索集中排查活動,要求採取“一案一策”辦法,逐個提出調查方案。同時,堅持“一案雙查”,實行紀委領導班子成員包片和包案負責制。
各地紀檢監察機關也重拳頻出。江門市蓬江區集中開展對農村基層黨員幹部紀律作風問題專項整治等8個專項整治活動,要求對排查出的和新收到的問題線索和實名信訪舉報100%進行核查,確保民眾反映的違紀違法問題事事有回音;汕頭市澄海區紀委組織開展專項行動,整頓農村基層黨員幹部作風、查處違紀違法問題,今年1月至4月,該區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查處農村基層黨員幹部違紀違法行為22起22人……
對查處的典型案件,廣東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及時通報曝光,產生強大震懾力。省紀委監察廳官網“南粵清風”日前對8起侵害民眾利益典型案件進行實名通報,其中,廣州市白雲區人和鎮4個村的村幹部利用職務便利,收受某物流公司董事長巨額賄賂並與其他村幹部私分,以幫助該公司承租由鎮政府劃撥給這4個村管理使用的征地拆遷安置用地一案,引發強烈關注。涉案人員中,除漢塘村村委會原主任李瑞陶在逃外,明星村黨支部原書記梁錫全、東華村村委會原主任周本財、高增村村委會原主任戴敏智一審均被判處有期徒刑,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其餘26名村幹部分別被依法判刑。(記者 王景喜 通訊員 羅有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