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舊唐書無李鼎祚傳,其生平不詳,先儒多失考。明儒朱睦櫀云:“鼎祚,資州人,仕唐為秘閣學士,以經術稱於時,及閱唐列傳與蜀志,俱不見其人,豈遺之耶?抑別有所載耶?因附論著於此,以俟博雅者考焉。”(引自《經義考》卷十四)清四庫館臣也云:“鼎祚,《唐書》無傳,始末未詳。惟據《序》末結銜,知其官為秘書省著作郎。據袁桷《清容居士集》載,資州有鼎祚讀書台,知為資州人耳。朱睦櫀 《序》 稱為秘閣學士,不知何據也。其時代亦不可考。《舊唐書.經籍志》稱錄開元盛時四部諸書而不載是編。知為天寶以後人矣。”(《四庫全書總目》卷一)然清劉毓崧撰《通義堂文集》有此書《跋》,作者在 《跋》 中,依據《周易集解》自序《元和志》、《寰宇記》、《輿地紀勝》、《通志》、《能改齋漫錄》等書對李鼎祚生平仕履作了詳盡考辨。今錄之如下:
新舊《唐書》皆無李鼎祚傳,據《集解》標題,知其為資州人。而蜀中志乘,亦罕見其名氏。今以《自序》及《元和志》 、 《寰宇記》 、《輿地紀勝》 ,參之 《通志》 、 《能改齋漫錄》 等書,其事跡官階,尚可考見大略。蓋鼎祚兄弟讀書于山上,後人名其地為讀書台。明皇幸蜀,鼎祚進 《平胡論》 ,後召守左拾遺。肅宗乾元元年,奏以山川闊遠,請制瀘、普、渝、合、資、榮等六州界,置昌州。二年春,從其議興建,凡經營相度皆躬與其勞,是時仍官左拾遺。嘗充內供奉。曾輯梁元帝及陳樂產、唐呂才之書,以推演六壬五行,成《連珠明鏡式經》十卷,又名 《連珠集》 。上之於朝,其事亦在乾元間。代宗登極後,獻 《周易集解》 ,其進為秘書省著作郎,仕至殿中侍御史。以唐時官品階秩考之,左拾遺系從八品上階,秘書省著作郎系從五品上階,殿中侍御史系七品上階。由左拾遺而為著作郎,固屬超遷,由著作郎而為殿中侍御史,亦非左降,蓋官職之要,據間散隨時轉移。……意者鼎祚亦以著作郎而兼殿中侍御史歟?是故綜核其生平出處,方未仕之日,即獻策以討安祿山後,此召拜拾遺,當必固其所言有驗。觀於請建昌州之奏,若早慮及寇賊憑陵,故其州曾為兵火所焚,而節度使崔甯又奏請復置以鎮壓夷獠。蓋其形勢控扼險固,兵法所謂所必爭也。則鼎祚之優於經濟而好進謨猷,即此可以概見其改官御史建白必大有可觀。惜乎,奏議之不傳耳。迨身歿以後,資州人士為立四賢堂,繪其像以祀之。尤足征其德望素隆,為鄉邦推重。在唐代儒林之內不愧為第一流人物,非獨 《集解》 之書有功於易學已也。國史既不為立傳,方誌亦不詳述其人。凡此記載之疏,安可以曲為解免也載。
從以上考證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以下幾個問題:其一,李鼎祚是資州盤石人,今屬四川資中縣。生活在唐朝中後期,即經歷唐玄宗、肅宗、代宗三代。從他獻策討伐安祿山看,他大約出生在天寶元年前後,甚至還可以往前一些。其二,政治上,李氏積極為統治者獻計獻策。安史之亂,他進《平胡論》,為討伐安祿山等人出謀劃策。為了加強對少數民族地區統治,防止叛亂,又上奏在瀘、晉、渝、合、資、榮等六州界險要之地置昌州。其三,他勤於讀書,精於經學,尤通象數易學,擅筮占。李氏兄弟曾讀書天州東四明山,後人曾名其讀書地為讀書台。 《蜀故》 言他“以經學稱於時”。(卷十二)在代宗登極後,將撰成的 《周易集解》 獻於朝。同時,他曾推演六壬五行,撰成《連珠明鏡式經》十卷,說明他對象數易學及術數理論頗有研究。據《蜀故》記載,他“預察胡人判亡之日期無爽毫髮,象數精深,蓋如此然”。(卷十二)由此他被召拜為拾遺。其四,他官至左拾遺、秘書省著作郎、殿中侍御史。這些官職皆隨當時其政績而授。如進 《平胡論》 ,因其所言有驗,而被召為左拾遺。建議設昌州,又充內供奉。撰 《轄珠明鏡式經》 、《周易集解》獻於朝,而為秘書省著作郎和殿中侍御史。由於這個緣故,《跋》中所猜測“鼎祚亦以著作郎而兼殿中侍御史”當合乎情理。其五,李鼎祚在當地德高望眾,為當地民眾所推崇,死後資州立四賢堂,“在郡治繪王褒、范崇凱、李鼎祚、董鈞像”(《輿地紀勝.資州景物下.四賢堂》注)以祀之。故《跋》稱他為“唐代儒林之內不愧為第一流人物,非獨 《集解》 之書有功於易學已也。”
李氏及其易學在當地聲譽如此高,那么為什麼唐史不立傳,方誌亦不詳其人?這其中必有原因。筆者管見,唐史不列其人,既非遺之,也非別有所載,恐與他從事的研究及其影響有關。唐朝易學尊崇王學,孔穎達等人奉命撰 《周易正義》 立為國學,每年明經依次考試,自唐至宋,明經取士,皆遵此本。由於功利所使,玄學易成為易學主流和正宗。為官者多習玄學易,掌管撰寫史書者除了自身原因外自然更以政治理論需要為標準取捨人物。李氏致力於象數易學必然受到冷落而不為列傳,這是其一。其二,李氏經術以 《周易集解》 而出名。而此書雖然也被載入史書中,但此書經集前人成果為主。其中每節集解之後,常附有“案語”,這些“案語”是對前人未盡之意作以補充,多宗荀虞,有見解者極少。從這個意義上說, 《集解》 是一部資料性的著作,與當時政治還有相當距離,無法與唐人其它註疏的易學著作相提並論,故逐漸被人遺忘,以致宋代賢良多不知。“慶曆壬午相府策賢良六題,一出此書,素未嘗見,賢良多下者。”(宋計用章 《周易集解後序》 )故後世修史不列李氏。其三,李氏官職不顯要。官職是否顯要也是古人修史取捨的重要標準。李氏一生為官,最高是秘書省著作郎,為五品,較為重要的是殿中侍御史屬七品,故從其官職看在當時是不顯要的,在史書中沒有列其傳是合乎情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