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雨春[清末歷史人物]

李雨春[清末歷史人物]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李雨春(1837—1910),江蘇省丹徒縣寶堰鎮人,為丹徒縣擁有近百萬資產的商業巨子。

清鹹豐年間,創建銘記酒行。數十年行薄利多銷、保質保量之方針,酒行不斷發展壯大,名噪江浙,極盛時期年營酒近40萬擔。清光緒二十二年(1896),在歡慶花甲時,向親友莊重宣布告退,銘記酒行由其子李培田接管,自己則留意於慈善事業,併購置新屋,懸“務本堂”匾額,要求子孫銘記“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的古訓。

清光緒二十五年,江南大旱,民生維艱,李一面派人常年為饑民施粥,一面聯合地方紳商,慨然捐助紋銀約5萬兩,以工代賑疏浚通濟河,開挖塘堤;繼而帶頭捐資,興建寶堰鎮三孔平橋,修築自平橋向西的兩條條石路。鄉里親友遇困厄往求者,無不解囊相助。

清宣統二年病逝於家中。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