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經歷
李華封(1916~1985),生於霍邱眾興集一個小商家庭。民國19 年(1930 年)2 月參加了兒童團。同年參加少共,先後到河灣鄉、杜家圩子、竇家樓等地任少共支部書記。紅軍取得蘇家埠大捷後,李華封參加了紅二十五軍,不久調縣政治保衛局工作,由少共轉為中共黨員。是年,紅二十五軍北上攻正陽關,霍邱縣隨之解放。政治保衛局一部遷到城內辦公,他任主審科員。當時紅二十五軍軍部駐紮霍邱城內,軍部下轄部隊只有一個教導團。是年7 月,國民黨軍徐庭瑤部進攻霍邱城,李華封參加了霍邱城保衛戰。城陷,被捕,判刑10 年,關押在南京中央軍人監獄(陸軍監獄)。在獄中受盡折磨,不屈不撓,團結獄中同志,進行絕食鬥爭。西安事變後,周恩來到了南京與國民黨談判,達成釋放政治犯協定,李華封等獲釋出獄,返霍邱後成立了霍邱特支,吳皓任書記,李華封做組織工作。
主要經歷
抗戰時期
民國27 年5 月,中共霍邱縣委成立,李華封任中心支部書記,參加縣委。次年7 月任霍邱縣委書記。9 月,李華封調至淮南路西根據地工作。民國29 年初,李華封任新四軍江北獨立團黨支部書記。次年5 月任皖東抗日根據地津浦路西滁縣縣委書記兼武裝總隊政委。民國33 年10 月任定(遠)、滁(縣)、嘉(山)縣委書記兼路西獨立團政委。民國33 年10 月至民國35 年5 月,任津浦路西四地委組織部副部長、部長,在皖東發展抗日武裝,建立了定、鳳、滁、嘉邊緣地區抗日游擊根據地和抗日民主政權。
解放戰爭時期
李華封先後任津浦路西地工委書記、東北松江巴彥地委組織部長、乾安、前郭旗、安廣中心縣委書記,遼北省委後方工作委員會委員、嫩江省肇東縣委書記、嫩江機關幹部大隊政委。
建國以後
李華封歷任江西省浮梁地委副書記兼組織部長、江西省人事廳廳長、廣東省有色金屬局局長、中南有色金屬局副局長、中南鎢礦局局長、江西省冶金廳廳長、黨組書記,多年從事冶金戰線的領導工作,為建立江西冶金工業基地,傾注了大量心血。1960年5 月至1967 年1 月,李華封任南昌市委第二書記,並主持市委工作。在南昌任職時,市場蔬菜緊缺,他深入市場,調查行情,親自抓蔬菜生產基地建設,解決了蔬菜供應問題。“文化大革命”中,他被關進“牛棚”,遭受迫害。1972 年11 月恢復工作,任江西省工業辦公室副主任。次年8 月起任江西省總工會主席、黨組書記、中華全國總工會執委,為恢復、健全江西省工會組織和完善工會基礎設施,進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1974 年起李華封任政協江西省第四、五屆委員會副主席、第五屆委員會黨組副書記。1956 年被選為中共八大候補代表。1964 年被選為中共江西省第六屆委員會委員。1985 年5 月18 日,在銅鼓縣考察工作時因發生撞車事故受重傷,經多方搶救無效,於7 月18 日不幸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