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芳齋

曾任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淮北市支公司經理。 1982年任人民銀行淮北市支行副行長時,針對二輕企業產品積壓,虧損嚴重,制定了“聯產聯銷,以銷定酬,以銷定貸”的貸款辦法,促進了企業加強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1984年任淮北市保險公司經理時,學習保險理論、結合業務實際,先後撰寫了《實行三級核算,保險總準備金以集中管理為宜》、《考察與啟示》、《淺談保險資金運用》等載於《安徽保險》。

基本信息

基本簡介

男,1930年8月生,安徽蒙城人。中共黨員。高級經濟師。畢業於安徽省直屬機關業餘大學。曾任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淮北市支公司經理。1982年任人民銀行淮北市支行副行長時,針對二輕企業產品積壓,虧損嚴重,制定了“聯產聯銷,以銷定酬,以銷定貸”的貸款辦法,促進了企業加強管理,提高經濟效益。這個辦法當時受到上級主管部門的肯定,被省人民銀行載於《安徽金融研究》和內部刊物《經濟信息》,安徽省委政研室經濟處在《安徽日報》發表了《聯銷計酬好》的調查。1984年任淮北市保險公司經理時,學習保險理論、結合業務實際,先後撰寫了《實行三級核算,保險總準備金以集中管理為宜》、《考察與啟示》、《淺談保險資金運用》等載於《安徽保險》。理論見諸實踐,任期8年,開辦險種20多個保費收入7371萬元,賠款3020萬元,支出各項費用384萬元,平均費用率5.2%,比省公司核定8.5%的指標降低三點一個百分點,節約費用235萬元,實現利稅1593萬元,平均利潤率17.8%。先後受到上級有關部門嘉獎21次,其中被淮北市政府評為“最佳經濟效益先進企業”1次,“優秀服務先進單位”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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