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華簡介
上世紀80年代初曾在雲南日報社進修學習新聞和攝影,後來就憑著一台“理光10”相機、一間廁所改裝的暗室,白天拍照晚上沖洗,及時用圖片反映華坪新近發生的事情,並不斷向《雲南日報》、《麗江報》和其他報刊雜誌投稿,宣傳報導華坪的社會發展進步,為華坪的宣傳和新聞工作效力了十年。從那時起就深深愛上了相機、愛上了攝影。後來在工作之餘,仍然經常用相機去記錄那些有意義的人和事。雖然藝術創作之路漫長而又充滿艱辛,但攝影已成為我生活快樂的源泉。我因攝影而追求,因追求而快樂,因快樂而充實。
曾有多幅作品在省、市報刊上發表、參展和獲獎。愛好拍攝民族、民俗風情,自然風光,突發性事件等題材。
我想用相機尋找出我生活的這片土地上迷人的風光;記錄下社會發展稍縱即逝的痕跡和縮影;創作出心靈深處至善至美的人物和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