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秉鈞

李秉鈞,一名秉均,字子桂,號石樵。清代貢生,日治後曾任台北縣參事、舊慣調查會委員、台灣日日新報編輯。長於詩文書畫,師承黃中理。

基本信息

清末官吏

李秉鈞,漢軍正白旗人。由謄錄敘知縣,選泰寧,有治聲。革命變作,慨然曰:“國亡與亡,義也!第縣治無官,民將失所。”召紳士議保衛,法既定,仰藥死。繼妻烏蘇氏亦抑藥殉之。

存世著作

《釋身體》一卷 清·李秉鈞著。
民國十五年鉛印光緒《台州府志》卷四十三·藝文類·經籍考十:今存《釋身體》一卷,正仿《爾雅》之體,此引經傳群籍以為疏證。極有補於經學,非它類書可比也。

國民黨少將

李秉鈞,安徽蒙城人。陸軍大學將官班乙級第3期畢業。曾任安徽省保全司令部少將副司令兼皖南師管區副司令,1949年5月8日在浙江開化被俘。

副主任醫師

李秉鈞 1940年10月出生,副主任醫師。1981年至今,從事鼻咽癌防治研究工作,重點對鼻咽癌D級預防,早期診斷及病因研究等。先後負責三個科研課題,對病因研究,證明EB病毒在鼻咽癌發病中,起著重要作用,套用血清學方法檢測EB病毒IG/VCA-IGA/EA抗體的特殊標誌,能早期診斷鼻咽癌;通過II級預防,大大提高鼻咽癌早診率,降低死亡率,提高五年生存率。主要論文:"蒼梧縣EBV一IGA/VCA抗體陽性8年觀察"、"鼻咽癌血清流行病學特徵監測"、"廣西21市縣鼻咽癌血清學早期診斷成果推廣普查"、"廣西鼻咽癌預防研究進展"等。1988年獲衛生部、國家科技進步二等、三等獎;1991年獲廣西衛生廳科技成果推廣獎;1993年獲衛生部科技進步二等獎,1996年獲國家科技進步三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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