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過程
李盟盟,河南省開封市開封縣陳留四中學生,2010年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2010年6月25日,高考分數出爐。2010年6月30日至7月4日,網上填報本科一二批志願。6月30日,李盟盟來到村中的網咖,填寫了本科一二批志願表。一本第一志願,鄭州大學;二本第一志願,河南財經政法大學。由於她平時很少上網,計算機操作技能不熟,志願填報操作不順,志願表沒有按規定在網路上正常提交。班主任張長志讓她翌日到縣招生辦辦理提交手續,採取補救措施。
2010年7月7日,李盟盟來到縣招生辦,發現有幾名同學在辦理同樣的手續。李盟盟依次領到了志願表,並按要求填寫了志願表。然而由於開封縣招辦微機操作員失誤,把紙質志願表鎖在抽屜內,再次造成李盟盟的志願信息沒有上傳到招生志願信息系統。
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自2010年7月8日開始,本科批次的錄取工作全部結束。7月底,李盟盟到網咖上網查詢,沒有查詢到自己的錄取信息。8月,比她分數低的同學,二本的錄取通知書都收到了。她的,仍然沒到。張長志表示,李盟盟的分數沒達到鄭州大學的錄取分數線,但超過二本河南財經政法大學錄取分數線20多分,肯定可以被錄取。李盟盟在老師的建議下,來到開封縣招生辦問情況。該招生辦主任王富景去微機室查詢,回頭突然告訴她:“你的志願沒提交!省高招辦沒你志願!”
2010年8月3日早上,李盟盟父親李國新便和李盟盟一起來到了開封縣教育局招生辦公室詢問情況。“一開始工作人員解釋說是省教育廳的網路出了問題,後來我多方打聽,得知是縣教育微機輸入員因為家裡有急事,一忙,把盟盟的志願表忘到辦公室的抽屜里了,所以才造成了孩子沒被錄取。” 李國新說。
2010年08月18日,一篇名為《開封縣縣招辦把我的大學夢毀了》的帖子,在網上引起眾多網友關注,隨後眾多媒體也作出了報導。在社會輿論的推動下,事情出現了轉折。2010年8月20日,在河南省辦公室的協調處理下,李盟盟被會計學專業錄取。
家境情況
2010年08月18日下午,記者多方努力,聯繫上了李盟盟的父親李國新。李國新是開封縣范村鄉傳李寨村人,44歲,共有三個孩子,李盟盟是長女,因家境貧寒,另外兩個孩子都在外地打工。“知道這事是2010年8月2日晚上,那天孩子從縣城回來,說志願沒報上。我當時一聽就急了,孩子的分數都超過一本線了,本想著能上好大學,上不成可怎么辦?”李國新說。
網友熱議
相關信息在微博、人人網等處熱議
“轉自中學生:李盟盟,21歲,河南開封縣陳留四中學生,今年高考565分。因縣招辦失職把她的志願申請鎖在柜子忘了提交,造成任何大學都上不成。河南省高招辦回應,此事不予處理!李盟盟是農村孩子,為供其上學妹妹輟學打工,父親打工摔斷了腿! ”
2010年8月18日,在微博、人人等處該條微博和狀態被大量轉發和評論,轉發數萬次,並登上圍脖熱門狀態和人人熱門話題,引發全社會的關注和討論!
網友圍脖
最愛水仙子:也許網路言論不能代表輿論,甚至不能代表民意,但確實是懲惡揚善的有效手段。因此我們應當正確認識和利用網路,與其花大段的時間去憤青去宣洩,倒不如用幾分鐘的時間去轉發求助信息——那種助人的成就感一定勝過宣洩的快樂。
深山老癲:且看微博怎么樣幫助李盟盟實現命運的逆轉的……但不得不說,這是小機率事件。
大學落空
2010年8月16日晚8時,離開封縣陳留鎮開封四中五十餘里外的傳里砦村,21歲女孩李盟盟站在自家慘灰色的牆壁邊,翻起鍋鏟,她咬著牙,努力不使自己哭出來。
“我是個復讀生,去年超過了三本線,但我想上個好點的學校,於是就選擇了復讀。今年考了565分,超過了理科一本線。”李盟盟說。
“我今年都21歲了,弟弟妹妹為了讓我上學都出去打工了,我不能再拖累他們了。我只希望縣教育局負起責任,為我協調個省內的二本學校讀書。”說這話時,李盟盟哭了。
事件起因
志願根本沒提交?李盟盟一下子呆了。此後的日子,她一天到縣招生辦跑幾趟,聽到的依舊是,你的報考志願沒提交!
父親李國新和親戚說,最終托人打聽,結果竟然是:微機員李文毅把盟盟的志願申請表鎖在抽屜里,忘了!縣招生辦說是微機員工作失誤,李文毅是新員工,當時他的父親在生病。
2010年8月17日上午,開封縣教育體育局招生辦的一位張姓副主任表示,李盟盟的報考志願不是沒提交,而是沒上傳。他說,之前縣招辦一位叫孫紅剛(音)的副主任還特別交代,這個李盟盟考的分數高,李文毅也很重視,把李盟盟的申請表單獨鎖在抽屜里,一緊張就給忘了。網上提交了,就是沒有在招生辦的系統內上傳給省招辦。其他的學生都上傳了,只有李盟盟的志願沒上傳。
開封縣招生辦另外一名工作人員介紹,17日上午他跟隨王富景主任去市里開會去了,下午三點才上班。
王富景說李盟盟的事情已經報到省高招辦了,“一直在追著,我們也很著急,現在還沒信兒”。
縣教育局:責任在我們
開封縣教育局的劉局長表示:“這個事我已經知道了,是教育局工作人員的責任。目前,我們正在做兩方面的工作,一是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二是積極向市、省教育部門反映此事,看他們能否協調學校,畢竟縣教育局沒有決定權。”
政府回應
此事不予處理
在李國新的強烈要求下,開封縣招生辦相關領導、開封四中政教處主任張法曾陪同李國新去了一趟河南省招生辦。
16日,張法說這趟省招生辦之行是在十幾天前,他們來到省招生辦信訪辦,一名張姓工作人員告訴他們,出現這樣的事在河南省是第一例。工作人員要李國新回家辦手續,寫申請,到開封市招生辦蓋章,交上來。看能否給李盟盟開綠燈,在省內找個二本大學上。
李國新以為有了希望,一一照辦。申請交上去了,卻再無下文。他一次又一次地往縣招生辦跑,得到的訊息都是:沒有訊息。領導都無一例外地告訴他:“可能性不大。”
不大的可能性一直給李國新和李盟盟以希望。每次給縣招生辦聯繫,相關領導都會稱,一直追著,等訊息,省高招辦的領導還在研究。
時間一天天地拖下去。
8月17日下午5時,記者致電河南省高招辦信訪處,一位名叫李征宇(音)的工作人員在請示了相關領導後稱,根據開封縣招辦、開封市招辦遞交來的文字材料,開封四中考生李盟盟的志願自己沒有提交成功,便到開封縣招辦辦理統一提交手續,確因縣招辦的微機員工作失誤導致李盟盟的志願最終沒有提交。經過河南省高招辦相關領導研究決定,此事不予處理。
“如果給李盟盟開綠燈,就對其他考生不公平。家長的心情都能理解,但政策是政策,原則是原則。至於開封縣招生辦的工作失誤,由我們系統內部解決,該咋處理咋處理,那是另外一回事兒。李盟盟有權告開封縣招辦。再說了,她是個復讀生,當初自己怎么都不謹慎一點報志願呢,如果謹慎點,還能出現這樣的問題嗎?”李征宇這樣說。
河南省招辦關於對開封縣考生李盟盟高考志願未提交一事的情況說明
開封縣考生李盟盟,高考成績565分。該生反映迄今未被任何高校錄取。我辦得知這一情況後,立即責成開封市招辦、開封縣招辦查明情況,分清責任,按照有關程式處理。
2010年8月19日開封市招辦和開封縣招辦上報的查實情況是:6月30日,李盟盟在村中的網咖填寫了本科一二批志願,但當時未能提交。該生及其家長於2010年7月7日到開封縣招辦要求重新提交,縣招辦微機員李文毅違反管理規定,在不符合工作程式的情況下,擅自接受考生材料,並把該生的申請材料單獨存放,以致造成該生的志願確認信息忘記上傳,迄今錄取系統中沒有該生志願信息,任何高校無法錄取該生。
鑒於縣招辦工作人員嚴重違反工作紀律,並造成工作嚴重失誤和情況已經查明的事實,開封縣教體局研究決定,給予縣招辦微機員行政記大過並調離工作崗位的處分。我辦本著公平公正,有錯必糾和關愛每一位考生的負責精神,決定在落實責任追究制,嚴肅處理責任人的同時,積極聯繫有關高校,抓緊妥善解決由此造成的問題,滿足考生升學願望!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日
河南省招生辦公室
最終結果
經過各方協調和努力,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已經同意錄取李盟盟為該校正式學生,將在該校會計學專業學習。相關手續正在進一步整理當中,錄取通知書不日將下發李盟盟手中。
媒體評論
南方日報
“沒想到這么快就解決了!”——這是河南開封“被落榜”考生李盟盟的話,也是很多網友的話。在媒體曝光她高考分數高出當地一本線13分,卻因工作人員忘了提交志願,未被任何大學錄取之後僅兩天,河南省招辦就協調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會計學專業錄取了她。(《南方日報》2010年8月22日)
山東商報
在李盟盟被錄取之後,其父表示還要起訴縣招辦索賠(《山東商報》2010年8月21日),有人覺得有些過了,認為不要再得理不饒人了。從結果看,李破碎的大學夢終於又圓了,是萬幸的;可如果沒有工作人員的失誤,她本就應該被錄取,不必承受這么大的精神壓力,也不會花錢為此奔波。
鳳凰網
河南省這次的反應是十分及時的,一些媒體甚至稱這是“完美結局”。然而李盟盟這次“過山車”、“閃電”錄取,同樣給我們留下深思。
從“閃電”速度本身看,解決這件事情的難度,似乎並不大。既沒有此前河南省有關部門有關人員所稱的政策問題,也沒有原則問題。筆者認為,如果有健全的制度,錄取李盟盟不是給李同學“開綠燈”的問題,也不涉及其他考生的公平——李本就夠條件錄取。造成李同學未被錄取,不是李本人的責任,而是招辦工作人員的責任,不能因為工作人員的錯誤,而剝奪李同學受教育的權利。
問題是,責任如此明顯,河南省招辦為何當初在縣招辦反映情況、考生申訴利益時,卻“不予處理”?是責任沒調查清楚,還是不願意承認錯誤?從事後“閃電”處理看,並不存在責任沒調查清楚,也不存在他們不知道這是招辦部門的錯誤問題。更可能是不願意承認自己有錯,以及沒有明確的相關機制來糾錯——我國《教育法》第八十一條明確規定,“侵犯教師、受教育者、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失、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而究竟怎樣承擔責任,以及中止正在發生的侵犯行為,並沒有明確的說法。
這樣的追責和反思是十分必要的。其一,有利於明確權責界限,建立嚴格的問責機制,否則就會導致權責的混淆——把賠償李盟盟的必須行為,當作是施恩——有關人員的責任心淡漠;其二,有利於建立糾錯機制——對於由管理部門員工失誤所造成的錯誤,應該有明確的糾錯機制,而不是在錯誤出來之後,掩蓋錯誤或者臨時想辦法補救。就處理而言,還只具有實質正義,卻無程式正義,也才有人對如此解決李盟盟事件,存有是不是“開綠燈”、照顧以及破壞公平的質疑。這也讓人不禁憂慮,如果相關的機制不建立,下一次出現“被落榜”事件,如果沒有媒體及時介入,“被落榜者”是不是只有接受被落榜的命運?或者,為了維護自身的權益,“被落榜者”必須付出很大的代價,發帖子、找媒體、跑部門,才能討回公道呢?
成都商報
李盟盟事件,客觀、公正、公平地說,錯首先在李盟盟本人。開封縣招辦的微機管理員,本身是沒義務為李盟盟提交志願信息的,他的疏忽,仍是常人易犯的錯誤。這個時候,省招辦出來說,沒提交志願,就不能錄取,這完全符合招生政策法規。
所以,按照這個邏輯,甚至可以說,李盟盟最後被錄取,其實是一種違規。
李盟盟事件的解決,完全是一個意外,比李盟盟事件本身的發生還要意外。這是人性的勝利,卻也是技術的失敗。但是,這個時候,沒有人出來質疑李盟盟上大學的正當性,沒有人指責補錄她違規。還是那句老話,歸根結底,制度仍不過是一種手段,是用來為人服務的。
李盟盟事件可以作為網路時代的一個隱喻。李盟盟的處境折射出在技術霸權漸盛的今天,那些被現代化排除在外的人,要多么小心翼翼才能避免犯下任何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