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正德十年(1515),他出任四川劍州(今劍閣)知州後,築劍閣道,倡修學校書院,增設貿易市場。正德十六年(1521)升雲南臨安府同知。嘉靖四年(1525)調任南京戶部員外郎,病逝於赴任途中。著有《劍門新志》、《名儒錄》、《皇明樂譜》、《劍閣集》等書。
植柏事跡
李璧就任劍州知州時,戰事剛平,劍州城垣破敗,民生塗炭,百業待興。他 勞以身先,教以身率,為老百姓辦了很多實事,尤其是倡導整修劍至保寧府(閬中)的三百里官道,組織民工在道路兩旁補植柏樹,頒布“官民相禁剪伐”禁令,功不可沒。明萬曆四十六年(1618),州人朱彩撰寫的《重修文廟記》中記載:“劍道植柏,蓋武緣李公遺蔭。”清雍正《劍州志》載喬缽《翠雲廊》詩云:“兩行古柏植何人?……傳是昔年李白夫。”同治《劍州志》載:“古柏樹萬株,為璧所植。”李璧植柏、補柏、護柏的舉動,對翠雲廊的形成起到了極其重要的作用,劍州人民為了懷念先後擔任知州的李璧和楊如震兩位德政卓著的父母官,於明萬曆八年(1580)在今劍閣縣普安鎮修建二賢祠,並鑄二公銅像供奉。後祠毀於火災,清光緒十一年(1883)重建於今普安鎮小玲瓏社區內。
後來,當地政府在四川省劍閣縣翠雲廊景區內新建一祠,專祀李璧,以頌揚他植柏、護柏的功績。祠內有李璧塑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