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明[深圳市振業集團原黨委書記]

李永明[深圳市振業集團原黨委書記]

李永明,男,深圳市振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2015年8月13日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2015年9月被開除黨籍。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李永明李永明

李永明,男,1956出生,碩士研究生,高級工程師、高級政工師,曾任中國人民解放軍00314部隊助理工程師,1983年起先後任深圳市第五建築工程公司分公司經理、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黨委書記、深圳市金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委書記、深圳市建設(集團)公司副總經理、深圳市物業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深圳市建設投資控股公司副總裁

辭去職務

2015年8月9日,深圳市振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當日收到公司董事長李永明提交的書面辭職報告,李永明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所任公司董事、董事長等相關職務。深振業表示,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李永明的辭職報告自送達董事會之日起生效。

違紀被查

2015年8月13日,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訊息,深圳市振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永明因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開除黨籍

李永明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利,收受巨額賄賂;干擾、妨礙組織審查。李永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深圳市紀委常委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李永明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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