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紀被查
2015年8月,經深圳市委批准,李永明因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
開除黨籍
2015年9月22日,據深圳市紀委訊息:日前,深圳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對深圳市振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永明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李永明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利,收受巨額賄賂;干擾、妨礙組織審查。
李永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李永明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