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樹銘奇勳為振興長汀實業不遺餘力,且有遠見卓識。民國十二年(1923),他目睹閩西食鹽為粵鹽官商壟斷,價格昂貴,他憤起與粵鹽官商打官司,終於奪回“閩人吃閩鹽”權益。十五年(1926)籌組民生鹽業公司,直接向東山、雲霄、詔安鹽場採購,價格低廉,閩西各地及瑞金、石城、寧都人民均受其惠。二十九年(1940),省府欲將閩西北各縣毛邊紙收歸為國營,實則發展其官僚資本。他聯契約行上書,痛陳利弊,據理力爭,終於保障了紙商,紙農權益。他投資興辦工業,曾開設“尚工織布廠”(手工織布),生產各種花色布匹,與人合資開設皮鞋公司、電燈公司,深受汀人讚譽。
熱心公益 重視人才
奇勳關心地方興革,熱心公益事業,重視人才培養。二十七年(1938),創辦“商業補習學校”,與廖獲甫、袁杏村、謝雪堂等倡議復辦長汀高中,並解囊相助。翌年又與鍾品松、林鐘鳴等倡議創辦長汀縣中,捐贈教學樓一幢,校方命名為“惕生樓”。抗日戰爭期間,日機來汀濫炸,他捐贈一批醫療器械及藥品,供救護傷員之用。廈門大學遷汀,他主動騰出房間,免費供教師住宿,被劉天予教授譽為“一鄉之善士”。他好善樂施。修橋鋪路,無不慷慨樂捐,對家境清貧,有志於學青年,常給予無償資助,支持他們完成學業。至於平時施米施炭,濟人之急,更不可勝數。
自奉儉約 崇尚儉樸
奇勳自奉儉約,舉家崇尚儉樸,毫無富家奢侈驕矜惡習。他要求子女長大後自立謀生,家中財產,全部捐作公益事業,不許他們染指。並引“賢而多財,則損其志。愚而多財,則益其過”告誡後輩。外出求學,規定費用,不允揮霍。
自提小像詩
晚年,奇勳《自題小像詩》云:“餘年五十六,憂患相環伏,五歲作孤童,父書空悲讀。二十棄儒冠,入市追梅福。二七逢鼎革,養親權賈服。十年閩粵間,辛勞得微蓄。忽被同曹役,更忝司民收。自知力不勝,去速倖免僇。奉母居海濱,歸骨窮途哭。剩此衰病軀,回顧生慚恧,願我後來身,防微兼慎獨。”總結了他自己的一生,並表達他的遺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