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李樹信(1926~1979.5) 莒南縣後李家白龍汪村人。1943年到山東沭水縣板泉區(今屬莒南縣)抗日民主政府做青年工作。194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48年2月被選調到大別山區工作。11月,參加淮海戰役,曾受到華東野戰軍第二縱隊政治部表彰。1949年渡江戰役後,相繼到湖北宜昌市公安局和海南島海口市公安局工作,歷任科長、副局長、局長。1962年春節期間,曾趕往海口市郊區,冒著生命危險制止了兩個村莊發生的宗族之間的械鬥。1976年3月,海口市發生一起轟動一時的“八次縱火案”,他親臨現場,依靠民眾,調查研究,識破罪犯製造的假象,終於抓住真正的縱火犯。1978年5月,調湛江市擔任中共市委常委、市革命委員會副主任兼公安局長。他走遍公安系統50個單位,了解情況,幫助解決問題,清理了一批積案。1979年5月16日晚上,他帶領幹警處理一起持槍兇殺案,不幸中彈,17日凌晨5時犧牲。
人物影響
中共廣東省委、省革委會授予他模範共產黨員稱號,批准他為革命烈士。公安部發出通知,號召全國公安戰線上的廣大幹警向他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