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柏華[山東省冠縣辛集鄉賈國莊人李柏華]

李柏華[山東省冠縣辛集鄉賈國莊人李柏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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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柏華(1916~1991),山東省冠縣辛集鄉賈國莊人。

基本信息

生平

1937年7月畢業於臨清省立中學,1940年4月參加革命工作。歷任堂邑縣抗日民主政府行政科科員、莘縣和南峰縣抗日民主政府司法科科長、清平縣司法科科長、縣政府秘書。1949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51年9月後,歷任聊城專署民政科副科長、專署行政秘書、冠縣副縣長。1954年4月,任中共冠縣縣委常委、縣長。1958年,在所謂“拔白旗”中受到批判,在縣三屆人大二次會議上被不公正的罷免縣長職務,調任冠縣柳林公社副社長,後任該公社黨委第一書記。1964年6月,任聊城專區農業銀行副行長。1971年11月,任山東電訊11廠黨支部書記。1979年4月,任聊城地區電子工業局副局長、黨組成員。1981年離休,享受副地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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