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烈士
李月芬(女),又名李逸芬,廣東省樂會縣(現海南省瓊海市)君昌村人。1926年隨創建中共瓊崖特委的丈夫張良棟參加瓊崖蘇維埃政府工作,1927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擔任崖縣(現海南省三亞市)第三蘇區婦女協會主席;1928年4月19日,隨擔任中國工農紅軍南路軍政治部主任的丈夫張良棟與國民黨軍李濟深部激戰中,李月芬負傷被俘,其夫張良棟在指揮部隊突圍戰鬥中壯烈犧牲。李月芬被俘時已懷有身孕,面對誘降她凜然堅拒,慘遭酷刑亦寧死不屈;雖然當時的民國政府頒有法令規定“不準執殺孕婦”,但敵兵硬是用扁擔竹槓橫壓其腹部,活生生將胎兒打落母體!同年4月24日,敵軍將遍體鱗傷、渾身鮮血淋漓的李月芬拖往藤橋刑場槍殺示眾——其慷慨就義時,年僅26歲。
1957年11月12日,毛澤東主席簽署、中央人民政府授予李月芬“革命烈士”稱號。
李月芬烈士事跡經原“中共廣東省瓊海縣委黨史研究室”整理,現陳列于海南省瓊海市“瓊海革命歷史陳列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