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泰興縣人。高中文化程度,中共黨員,生前系甘肅省卓尼縣公安局車巴派出所副所長。1988年參加公安工作。
1996年4月22日被公安部追授為全國公安系統二級英雄模範稱號;1997年5月16日被省民政廳批准為革命烈士。
1995年6月4日晚,甘肅省卓尼縣公安局車巴派出所副所長李丈泉同志,在和所長率民警冒雨前往農村抓捕殺人案犯時,突然遭到案犯和不明真相民眾的圍攻,一名案犯用刀架在李文泉的脖子上,對他威脅恐嚇。面對兇殘的案犯,李文采同志大義凜然,亳不畏懼,耐心地向周圍民眾解釋有關法律,始終堅持黨的民族政策,並出示自己的工作證。窮凶極惡的案犯將他的工作證和手槍搶去,對他連砍數刀,李文泉同志終因失血過多,壯烈犧牲。
李文泉同志,1998年參加公安工作以來,熱愛本職工作,刻苦鑽研業務,無論在哪個工作崗位上,始終勤勤懇懇,兢兢業業,無私奉獻。在“6?”案件中,李文泉同志堅定信念,忠於職守、機智勇敢,不怕犧牲、除暴安良,為打擊違法犯罪活動、保護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做出了重大貢獻,獻出了自己年輕寶貴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