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李敖是世界上最特立獨行的理想主義者,他寫過一百多本書,可是其中九十六本被查禁,自人類有史以來,寫禁書之多,被查禁量之大,他居世界第一。大事記
1935四月二十五(陰曆三月廿三日)生在哈爾濱。同年生的屬豬“名流”有“貓王”普利斯萊、伍迪艾倫和拍裸照的畢雷諾斯等。我生之日,正是九一八事變後三年七個月,中國東北已在日本鬼子控制之下,日本鬼子導演的“滿洲國”也成立了三年多。所以照歷史的說法,我一出世就是“遺民”,就像孔夫子一出生就是“遺民”一樣。1936一歲。在哈爾濱
1937二歲。為不做亡國奴,全家遷到北平。全家計開爺爺、奶奶、姥姥(外婆)、爸爸、媽媽、五叔、三姨、四姑、老姑、老姨、大姊、二姊、三姊、四姊、我,外加大爺和大娘(爸爸的兄嫂)一系四位,共達十九口之多。爸爸仰事俯畜、平輩支援,負擔之重,也就可想而知。可是到北平後就七七事變,國民黨又棄人民而逃,我們又做了亡國奴。爸爸為大家庭所累,再也沒能力南遷了。他只好派五叔做“代表”,到後方去。爸爸人雖不能南下抗日,但他的地下抗日,卻沒有停止。當九一八事變之後,馬占山將軍的東北義勇軍,是中國第一個以行動抗日的團體。在這個團體以行動抗日的時候,其他團體還在“伺日”之中,爸爸當時就是馬占山的秘密盟員,這一身分,他一直保持,直到抗戰勝利、直到別的團體數典忘祖為止。因為抗日抗得和拋媚眼、慢動作的國民黨不和,所以被國民黨所誣。
1938三歲。
1939四歲。
1940五歲。隨爸爸去太原,並游太谷等地,間返北京。
1941六歲。得盲腸炎,住北京東華醫院。爸爸被捕,關進日本憲兵隊。
1942七歲。入北京新鮮胡同國小。
1943八歲。暑假後國小二年級。
1944九歲。暑假後國小三年級。學校有日語課,始學日語。
1945十歲。暑假後國小四年級。因日本投降,停學日語。
1946十一歲。新鮮胡同國小改為一區九保國民學校。七月初小畢業。暑假後入高小五年級。
1947十二歲。暑假後高小六年級,當選班上自治會主席、當選“模範兒童”,並做學校圖書館館長。私人方面“李敖實驗室”已具規模。並投稿“好國民”雜誌,刊出有“妄心”、“人類的冷藏”等文。
1948十三歲。有神秘的初戀,小女生是張敏英。暑假後國小畢業。以第一名考入北京市立第四中學。鏇去天津小住,轉往上海。
1949十四歲。一月二十五日,考入上海市立緝槼中學,二月十五日開學,重念初一上。三月三十一日以刀傷同學之腳,被記大過一次。四月十日離上海時初一上尚未念完。四月十二日到台灣,住台中雲龍里(模範西巷)七十二號。跳班考入台灣省立台中第一中學國中二年級。十一月參加台中市第四屆全市國語演說競賽,得國中組第二名(第一名是四姊,她代表省立台中女子中學)。
1950十五歲。暑假後國中三年級。與趙天儀等辦“初三上甲組報”,發行人陳正澄。
1951十六歲。暑假後高中一年級。參加台中市論文賽、本校論文賽,皆獲第一名。
1952十七歲。暑假後高中二年級。六月二十五日在“學生”雜誌第四十六期發表“杜威的教育思想及其他”。八月一日在“合作經濟”第二卷第十二期發表“合作制度與節制資本”,這是參加慶祝第三十屆國際合作節徵文而作,得了第一名,並拿到有生以來最大一筆數目的獎金,買梁啓超“飲冰室合集”四十冊。
1953十八歲。暑假後高中三年級,念了一個多星期,即自願休學在家。因老師嚴僑被補,乃餓早飯不吃,存錢義助嚴師母和三個小孩。
1954十九歲。考入台灣大學法律專修科(後來改為法律系司法組)。九月十四日入學。
1955二十歲。四月二十七日,父親去世,面對兩、三千人的送葬場面,特立獨行,改革喪禮,“雖千萬人,吾往矣!”六月二十七日,自動退學,重考入台灣大學歷史學系一年級。實行“大學生同居”,小女生叫君若。但是因為太窮,且堅持不信基督教,為女方全家所排斥。君若的媽媽說:“你將來闊到了做總統,我們也不上你門;你將來窮得討了飯,討到我們家門口,請你多走一步!”不再是處男。
1956二十一歲。暑假後歷史系二年級。
1957二十二歲。暑假後歷史系三年級。三月一日在“自由中國”第十六卷第五期發表中學舊作“從讀『胡適文存』說起”。
1958二十三歲。暑假後歷史系四年級。
1959二十四歲。七月畢業。九月九日去鳳山陸軍步兵學校,受第八期預備軍官訓練。
1960二十五歲。官拜少尉排長,下野戰部隊,足跡遍台灣南部。
1961二十六歲。二月五日在澎湖退伍。六日上船,抵台中。十五日北上,十七日租下台北新生南路三段六十巷一號“四席小屋”。六月十五日搬到新店獅頭路十七號“碧潭山樓”。八月十八日考入台灣大學歷史研究所一年級。十一月一日在“文星”第四十九期發表“老年人和棒子”。
1962二十七歲。遷回台北。於五月十九日住進安東街二三一號三樓。與尚勤同居。暑假後歷史研究所二年級。
1963二十八歲。三月十九日自動在歷史研究所休學。九月一日出版第一本書──“傳統下的獨白”。
1964二十九歲。五月一日遷入水源路十九號之八“水源大樓”三樓。與海蒂同居。尚勤在紐約生李文,是我的女兒,龍女也,現在美國。
1965三十歲。四月二十五日,蕭孟能在他家大設宴,為我三十歲慶祝。八月十八日遷往信義路國泰信義公寓四樓。十二月一日在“文星”第九十八期發表“我們對國法黨限的嚴正表示”,批評國民黨。十二月二十六日,雜誌被封殺。四年的“文星”風雲告一段落。
1966三十一歲。“孫逸仙與中國西化醫學”、“傳統下的獨白”、“歷史與人像”、“為中國思想趨向求答案”、“教育與臉譜”、“上下古今談”、“文化論戰丹火錄”、“閩變研究與文星訟案”等書全被查禁。十一月五日出版“李敖告別文壇十書”,在裝訂廠被治安人員搶走。“烏鴉又叫了”、“兩性問題及其他”、“李敖寫的信”、“也有情書”、“孫悟空和我”、“不要叫罷”等書全被查禁。警總開始一再“約談”我,均於當日放回。“約談”重點是調查我十八歲時想和老師嚴僑偷渡回大陸的事。
1967三十二歲。國民黨加緊算舊帳。台灣高等法院首席檢察官發文偵辦我,四月八日以“妨害公務”被提起公訴。自此官方正式配合私方,以訴訟手段,形成夾殺。四月十四日起義助殷海光看病。夏天起,小蕾成為小情人。
1968三十三歲。以販賣舊電器維生,暗中支援其他出版活動。義助柏楊(我看不起柏楊,但柏楊入獄,卻基於同情與人權而義助柏楊)。
1969三十四歲。以販賣舊電器維生,暗中支援其他出版活動。義助彭明敏。
1970三十五歲。一月,因彭明敏偷渡,全年被警總軟禁、跟蹤。九月三日,在被跟蹤中約集外國記者,接雷震出獄。
1971三十六歲。軟禁、跟蹤至三月十九日晚上被捕。由保全處處長吳彰炯少將主持刑求,在不見天日的保全處,住了近一年。我被捕後,“紐約時報”等刊出照片,詳細報導。
1972三十七歲。二月二十八日自警總保全處移軍法處看守所。鏇以叛亂判十年。我不寫答辯狀、不抗訴,準備坐十年,但檢察官抗訴,說判得太輕了。國民黨另以背信冤獄判我一年。
1973三十八歲。在軍法處看守所。
1974三十九歲。在軍法處看守所。
1975四十歲。在軍法處看守所。四月二十五日,個人在二坪小房裡過生日。同案難友劉辰旦送來一個蛋糕,等我十個月後已嫁人的小蕾送來一部TheBestofLife,蕭孟能沒有任何表示。趕上因蔣中正之死而來的減刑,九月二十二日,又改判八年六個月。十二月二十二日,自警總軍法處看守所移土城仁愛教育實驗所,被隔離監禁。
1976四十一歲。仁愛教育實驗所每周請教授一名來“洗腦”,我旁若無人,一言不發。十一月十九日服刑期滿,無保出獄(我說不願連累朋友保我出獄,如因沒有保人而不放人,我願繼續坐牢)。在我未出獄前,國民黨派我的老師吳俊才與我洽商,我指陳在叛亂案外,另以槓上開花的背信冤獄整我、判我一年的不當,經吳俊才查明確是冤獄,乃透過協調,以“不執行”解決。吳俊才相對要求我任政大國際關係研究中心副研究員,我以叛亂案的褫奪公權六年也可就此不了了之,可證明所謂國民黨法治,不過乃爾!乃同意。於是在出獄後第十一天(十二月一日),有了生平第一個正式職業。
1977四十二歲。與Martha同居。做土木包工。堅辭國際關係研究中心職務,主任蔡維屏不肯放人。我感覺是:“那次短暫的『副研究員』,就好像一個人上街買菜,突然被抓去當兵,他一有機會,必然要開小差,還回去買菜一樣。”最後,“在中心我待了十三個月,但是全部上班的時間,不到十三個小時。不但拒絕研究,也拒絕討論拒絕聽演講會拒絕簽到、拒絕請領書報,最後拒絕領薪水。”
1978四十三歲。做土木包工。吳俊才自薩爾瓦多返台,親到我家,同意我辭職,但邀我去“中央日報”任主筆,再準備接任總主筆,我笑著說:“我不會給國民黨做打手的,謝謝老師啦!”
1979四十四歲。六月復出,出版“獨白下的傳統”,並在“中國時報”寫專欄。出版“李敖文存”、“李敖文存二集”。
1980四十五歲。出版“李敖全集”。五月六日與胡茵夢結婚。為替蕭孟能太太抱不平等,被蕭孟能控告。胡茵夢受國民黨唆使,做斗李敖秀,我在八月二十八日通知胡茵夢離婚。胡茵夢一方面招待記者宣告她對李敖的恨,一方面離婚第二天向李敖哭著訴說她的愛;一方面作證頭一天告訴我報上登她罵李敖的話是亂寫的、很沒有斟酌的、太過分的,一方面作偽證時,又照舊太過分的很沒有斟酌的亂說不誤。
1981四十六歲。八月十日再度入獄。入獄前寫道:
首先是輿論對我的封鎖,“中國時報”的高信疆,終於受到壓力,要她在國民黨全會期中,停刊我的文字一星期。於是,在“美麗島事件”前四天,我寫信向高信疆辭去專欄,一方面多謝他“這半年來對我的道義支持”,一方面抗議某方“直接間接扼殺異己的言論,究竟要鬧到什麼地步才同歸於盡?”
輿論封鎖以後,接著是輿論的斗臭,其中最突出的,就是鼓動胡茵夢表演“大義滅親”,各路人馬為了嫉忌李敖、斗臭李敖,居然認同了胡茵夢這種連共產蘇聯、納粹德國都慫恿不出來的離奇模式,居然不警覺胡茵夢的“不義滅夫”行為是“違背善良風俗”的、“違反公秩良序”的,甚至與他們“復興中華文化”的目標絕不相容的,這種“打倒李敖統一戰線”,不是太邪門了嗎?
在輿論的一片殺伐之聲里,國民黨“中央日報”帶頭以專論攻擊我,省政府“新生報”乾脆漫畫罵我是狗。...統計各報的新聞處理,是以三十比一的比例進行的。不但使我只有三十分之一的“公平”,並且一律拒絕按照他們的“出版法”、他們的“中國新聞記者信條”給我更正。
當“疾風”雜誌系統,鼓譟在中泰賓館之外的時候,眼看而來的,就是對異己法律上面的鬥倒;當“疾風”雜誌系統,乃至“黃河”雜誌系統,鼓譟在高等法院內外的時候,眼看而來的,同樣是對異己“政治問題,法律解決”。於是,在選舉前夕,在李敖“千秋評論”雜誌執照拿到後一個多月,高等法院就快馬加鞭的判我有罪。
在入獄前十六天,認識汝清,同居十六天。汝清是我不認識的某個留學生的新婚夫人,這是我生平第二次和有夫之婦私通(第一次是我二十八歲時候,和一個我不認識的流氓的太太),我真正做到了羅素“婚姻與道德”名著的境界。在這一兩年里,在我床上,雖然不乏歌星解帶、空姐橫陳,但對我卻是“目中有色,心中無色”。汝清卻是一個例外(在我一生中,張敏英是最令我作夢的女人、君若是最慧*多才的女人、尚勤是最有幽默感的女人、海蒂是最美麗的女人、小蕾是最可愛最令我懷念的女人、Martha是最好的女人、胡茵夢是最風華絕代的女人、汝清是最惹我憐愛的女人。在正規之外,我一生中只有過五次和妓女在一起,並調查妓女生活,我是主張靈肉一致的人,我不喜歡沒有愛情的性行為,我覺得我在這一方面,比一般人高得太多了)。
1982四十七歲。入獄後即開始每月出版一冊“李敖千秋評論叢書”,一直不斷。二月十日出獄,發表有關司法黑暗、監獄黑暗文字,並陸續為許多冤獄抱不平,引起行政院院會、中外輿論、電視、立法院以被迫害者的重視。在國民黨立委溫士源疾呼阻止李敖英雄形象流傳後一周,新竹少年監獄即發生空前大暴動。
出獄後大量為黨外雜誌寫文章,公論所在,蔚為重鎮。“匹夫而為百世師,一言而為天下法。”四月二十五日,黨外人士為我在紫藤廬祝壽,雖然許榮淑等監邀,我不肯露面。六月出版“三情之書”──“李敖的情詩”、“李敖的情書”、“李敖的情話”。八月二十八日起,實行“隱而不退”。
1983四十八歲。繼續每月出版“李敖千秋評論叢書”。二月一日出版“李敖全集”第七冊、第八冊。八月至十一月另出版“李敖千秋評論號外”三冊,全年密集寫作,生平僅見。
1984四十九歲。繼續出版“李敖千秋評論叢書”(其中第一期、第十一期、第十六期、第二十二期、第二十六期、第二十七期、第二十八期、第三十二期、第三十四期、第三十六期、第三十八期、第三十九期均遭查禁)。一月起,又加出“萬歲評論叢書”(其中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第八期、第九期、第十期、第十一期、第十二期均遭查禁)。每月一冊,與千秋評論錯開出版,等於兩個月刊或一個半月刊。另為“政治家”主持專欄、任“自由時代”總監,鼓動風潮,造成時勢。三月六日,美國JamesT.M.Pan寫信說:“台灣一千八百萬人口,但自海外看島內,全島只有李敖一人而已!現在如此,將來在歷史上更加如此,這是中外正義之士的一致看法。”總之,我生平俠骨柔情、敢說敢做,多少年來,一直以“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氣魄,獨行其是,而不在乎小人們爭言其非。我是頑童、是戰士、是英雄、是善霸、是文化基度山、是社會羅賓漢、是痛恨國民黨和偽君子的第一真人,中國有史以來,沒人能像我這樣集正義、力量、勇氣、真誠、血性、智慧、博學和活潑於一身的人了。有李敖在,是中國人之光,豈止一千八百萬而已,有朝一日,歷史將為我作證。
1985五十歲。最高法院平反四年前冤獄。繼續出版“李敖千秋評論叢書”(其中第四十期被查禁)和“萬歲評論叢書”(其中第十三期、第十四期、第十五期、第十六期、第十七期均遭查禁),在國民黨瘋狂查禁政策下,事實上,連殘餘的沒禁的,也難以正常上市。警察、特工之流威脅售書小販說:“反正凡是有李敖兩個字的書就不要賣!”所以處境是苦撐待變,備極艱辛。
1986五十一歲。
1987五十二歲。
1988五十三歲。
1989五十四歲。十月,出版“蔣介石研究六集”。
1990五十五歲。
1991五十六歲。二月二十七日,創辦一張四個版的“求是報”,至八月二十日,一共出了一百八十七天。六月,出版長篇小說“北京法源寺”。十一月一日,創辦“李敖求是評論”月刊,共出版六期。
1992五十七歲。
1993五十八歲。
1994五十九歲。
1995六十歲。十月三十日起,在“真相新聞網”播出“李敖笑傲江湖”節目,每周一至周五播出,每天三十分鐘(22:00-22:30)。十二月三十日,出版“李敖大全集”二十冊。
1996六十一歲。
1997六十二歲。五月一日出版“李敖回憶錄”。八月,“李敖網頁”登上全球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