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李承勛(1473年-1531年),字 立卿,湖廣承宣布政使司武昌府嘉魚縣(今湖北省嘉魚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官至明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左都御史。
人物生平
李承勛父親為李田,曾任順天巡撫。弘治六年,李承勛登進士,由太湖縣知縣升任南京刑部主事,此後歷任南京工部郎中、南昌府知府。正德六年,贛州賊侵犯新淦,逮捕參政趙士賢。此後各地有盜亂,李承勛率部進攻,屢次有戰功。此後都御史陳金檄李承勛討伐,並成功平定。此後升任浙江按察使,歷任陝西右布政使、河南左布政使,後以右副都御史銜,巡撫遼東,在任期間防備嫣然,此後接連升遷,任南京刑部右侍郎、南京刑部尚書。嘉靖六年,改吏部尚書、刑部尚書,加太子少保。
李承勛隨後加太子太保,改兵部尚書兼左都御史,專督團營,此後兼掌都察院。後因彈劾官吏而被給事中王準等彈劾,下清法司。兵部尚書胡世寧致仕後,世宗詔李承勛歸還兵部,並代任,仍然兼督團營。言官攻擊張璁、桂萼時,言語涉及李承勛,李承勛不得不辭職,世宗仍然溫旨挽留。當時大同有警報,朝議派大臣督軍,大家推舉都御史王憲,王憲不肯前行。給事中夏言舉薦李承勛,李承勛也不自請。於是給事中趙廷瑞一併彈劾,恰逢敵寇撤退,此事遂罷。嘉靖十年,致仕回鄉,隨後病死。世宗哀悼,贈少保,謚康惠,特賜白金、彩幣、米蔬等。李承勛為官四十年,家無餘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