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1965年8月入伍。任蘭州市城市建設設計院(原單位鐵道兵二師八團)副總工程師。兼任蘭州市民盟原常委,上屆和本屆市政協委員,甘肅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參事,中國土木工程學會會員。主要業績:1965年畢業後在鐵道兵八團參加成昆鐵路及襄渝鐵路建設,擔任技術工作,從事鐵路橋樑、高路塹、涵洞隧道施工的技術指導。在樂山沙灣、德昌、元謀等地留下工程足跡。在金沙江大渡河、安寧河留有勞動智慧和汗水。“文革”中,反對文化大革命,在給郭沫若、茅盾、巴金及同學的信中,闡述下列觀點:給人民以民主、自由權利;給知識分子以應有的社會地位;恢復1965年以前的規章制度和社會秩序、捍衛我國燦爛的文化,保護文學遺產。因給同學的信被告發遂被判刑。在湖北省穀城縣光化鎮審查的學習班中,歷經磨難深受非人道之苦,竟至尋短見未果。8年牢獄昂首挺胸,高歌吟詩,仰望光明。1979年4月平反之後在蘭州市城市建設設計院從事市政工程設計工作。
成就及榮譽
先後參加的獲獎項目有:蘭州市濱河路的設計獲建設部優秀設計獎;黃河蘭州段規劃設計獲省優二等獎、建設部二等獎、國家銀質獎,蘭州五泉天橋設計獲省優二等獎;蘭州東崗立交工程設計獲省優秀設計三等獎;廣東省佛山市汾江文昌橋設計獲省優三等獎。進入21世紀以後,參與蘭州雁灘黃河大橋、新城黃河大橋、解放門立交工程設計,並擔任設計總負責人。參與蘭州市及相關縣市的道路工程及可研項目等。1966年及1991年《橋面連續結構設計和計算》等兩篇論文獲蘭州市自然科學優秀論文獎。1991年在全國城市橋樑學術會議上發表《504廠黃河大橋可行性研究》論文。該文2004年獲“中國新思想新學術成果一等獎”。
個人作品
在市政協兩屆委員期間,以及擔任甘肅省政府參事室參事職務至今,多次撰寫調研報告及提案。在《中國共產黨人格言寶典》、《中國當代人生格言》等書中均留下墨跡。傳略已入選《世界名人錄》、《世界優秀專家人才名典》、《二十一世紀人才庫》等多種典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