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奕

李奕奕

李奕奕,女,1999年4月25日出生,甘肅省慶陽市合水縣吉峴鄉人,現租住西峰區城北廣場附近。2018年6月11日以來,在西峰小十字地下商業步行街服裝店做導購。2018年6月20日19時15分許,救援未能成功,李奕奕墜樓死亡。

基本信息

人物經歷

李奕奕李奕奕墜樓現場

​2016年10月7日、12月6日先後兩次因抑鬱症服用過量阿普唑侖等鎮定類藥物自殺未遂。

2017年5月24日20時許,她上到慶陽六中教學樓5樓欲跳樓自殺,被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及時解救。

2018年1月15日,她又服用曲唑酮片等大量抗抑鬱藥物第四次自殺未遂。

2018年6月20日19時15分許,救援未能成功,李奕奕墜樓死亡。

2018年6月26日,李奕奕離開的第六天,慶陽市市民開始用自己的方式悼念這位過早離世的少女。

人物事件

事件經過

李奕奕墜樓現場李奕奕墜樓現場

2018年6月20日15時45分,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110報警服務台接西峰區南大街麗晶百貨物業公司工作人員電話報警:稱麗晶百貨大樓一女性坐在8樓窗戶外側,欲跳樓自殺。隨後民警、消防多個部門前往現場救援。19時15分許,救援未能成功,李奕奕墜樓死亡。

事件調查

2016年9月5日15時許,李奕奕在慶陽六中高三(二)班上學期間,因突發胃病,被輔導老師羅某宇安排在公寓樓D棟109宿舍臥床休息。當晚21時許,班主任吳某厚進入109宿舍詢問李某奕病情時,用嘴親吻其額頭、臉部、嘴部等部位。

2017年2月26日,李奕奕在其父親陪同下到公安局報案,稱被其班主任吳某厚猥褻,要求查處。

2018年6月25日晚22時許,從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獲得一份情況說明,稱李奕奕患抑鬱症曾多次試圖自殺。情況說明還披露了李某奕在校期間被猥褻案件情況,其高中班主任吳某厚因猥褻李某奕被行政拘留十日。

事件處置

2017年5月2日,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之規定,以猥褻行為對吳某厚處以行政拘留十日處罰;5月3日至5月13日,在西峰區拘留所被執行拘留。

2018年6月25日,從慶陽市委宣傳部獲悉,警方已拘留多名起鬨者。對於在樓下起鬨的,以及對生命不尊重的人,公安部門已經介入,已依法行政拘留幾人,並且仍在繼續摸查中,只要有人舉報,都會進行調查並依法處置。

2018年6月26日,慶陽市教育局黨委進行專題會議,決定將涉案老師吳永厚調出教育系統、取消其教師資格。此前,慶陽市教育局黨委曾於2017年7月23日作出決定,對吳永厚進行行政處分,由技術7級降為技術8級,並調離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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