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太峰

河南省方城縣公安局政保股長(已退休)。

基本信息

曾任方城縣公安局預審員、刑偵副隊長。是方城縣政協委員。李太峰從事公安工作39年,他一直按照自己制定的信條去做:"黨的領導至上,人民民眾至上,法制紀律至上。"特別是1983年擔任縣公安局政保股長以來,為維護該縣的社會穩定和改革開放的順利進行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貢獻。如1994年春節期間,他參與處理了一起重大涉外案件,他和上級公安機關合作周密設計行動方案,克服了重重困難,嚴密控制了事態的進一步發展,迫使外國的犯罪分子在事實和法律面前不得不低頭認罪,維護了國家的尊嚴和該地的社會穩定,受到黨委、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表揚。在他的帶領下,政保股年年被評為縣或局先進單位,1989年榮立集體三等功一次。他本人曾7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或優秀共產黨員,1993年被河南省公安廳評為全省優秀人民警察,1994年被省公安廳榮記二等功,1995年被方城縣委、政府命名為功臣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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