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在山東泰西六支隊一團任宣傳員、技術書記(機關秘書)。1939年到東平縣三區秘密做抗日動員工作,在農村組織抗日自衛隊、婦女救國會,兒童團等。1940年到魯西區黨委黨校學習,然後到魯西交通總局任巡視科長,主要從事建立地下交通線工作,後調交通二分局任局長,這是抗日戰爭最艱苦的年代,敵人的“三光”政策,抗日軍民吃糠咽菜。1945年抗戰勝利後,他隨大批幹部調往東北,當時國民黨已占領瀋陽等地,經長白山原始森林,繞到東滿,後到東北局所在地哈爾濱。組織部長林楓同志和他談話,他被分到尚志縣(珠河縣)搞土地改革,任土改工作隊隊長;區委書記,1947年帶擔架團,參加長春、四平戰役,後回縣任宣傳部長、縣委書記,後由縣委書記調省黨校校長(松江省)。1952年調牡丹江市工作,先後任市長、市委第一書記。1964年到中央黨校學習後,任牡丹地區專員。文化大革命被打倒。後落實政策,於1973年任齊齊哈爾市委副書記。1979年調黑龍江省社會科學院、任黨組書記副院長,1983年退二線後,任社科院顧問。黑龍江省顧問委員會委員。1987年11月離休。享受副省級醫療待遇。因病於2008年8月19日在哈逝世,享年91歲。
李友林同志在長達六十多年的革命生涯中,對黨忠誠,工作勤奮,胸襟坦蕩,光明磊落,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廉潔奉公,體現了共產黨員的堅強黨性和高尚人格,為中華民族的解放事業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貢獻了自己的一切。